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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柯文哲遭撤保「再開羈押庭」!法官假日開庭原因曝光

民視新聞網

更新於 2024年12月29日07:46 • 發布於 2024年12月29日07:45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26日遭到台北地檢署起訴,27日台北地院裁定3000萬元交保,而北檢立刻提出抗告,柯文哲重獲自由僅僅3天就在今天(29日)被高等法院裁定發回更裁,北院下午3時開庭。而這次發回更裁時間選在假日時間理由也曝光,由於羈押重大、矚目案件注意要點,柯重開羈押庭須「即時」辦理。

柯文哲遭撤保「再開羈押庭」!法官因「這原因」選在假日時間開庭
柯文哲(藍黑)3000萬交保後,僅3天時間又被高院撤銷交保。(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柯文哲今天下午3點開庭,由合議庭審判長江俊彥在第7法庭進行訊問,另外,受命法官許芳瑜在第1法庭訊問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陪席法官楊世賢法官則在第17法庭訊問柯前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這次發回更裁選在假日時間開庭,是依據司法院2019年11月8日頒布的「法院辦理偵查中聲請羈押重大、矚目刑事被告案件注意要點」第10點規定,「本要點之聲請羈押案件,不服該管法院之裁定提起抗告者,抗告法院應即時處理,並儘量於24小時內自為准駁或其他具體處分之裁定」。

柯文哲遭撤保「再開羈押庭」!法官因「這原因」選在假日時間開庭
柯文哲是否能平安回家過年,今晚將成關鍵。(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規定指出,抗告法院認為確有必要而裁定撤銷發回原審法院者,原審法院應依本要點之規定處理,並儘量於收到卷宗後立即傳喚被告到庭,於24小時內裁定,若法院審判重大、矚目刑事案件之羈押及其抗告程序準用之,也就是說柯文哲案屬重大且矚目,因此合議庭都應「即時裁定」依要點照章辦事;而台灣高等法院上午撤銷裁定發回重裁的「第肆點」指「不得再抗告」,是指高等法院的發回重裁不得再抗告,但若全案回到原審法院,針對柯文哲等四人原本的交保處分,重新作出裁定,若雙方對新裁定不服,仍可提出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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