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錢又摸食物」最重罰2億 食藥署:輔導優先 因應方式多元
食藥署昨天發布修正GHP食安規範,食品攤商「找錢又摸食物」最重可罰新台幣2億元,引發業者反彈。對此,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今天(5日)表示,攤商有多種務實可行的因應方式,包括使用夾子、戴手套、噴酒精等,政府也將加強輔導,不會立即開罰,希望與業者一同提升台灣的食品衛生。
食藥署4日發布修正「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適用對象從食品製造業擴及所有業者,並納入外送行業,要求外送員取得及交付食品時不得有吸菸、嚼檳榔、嚼口香糖或其他污染食品行為,其中更規定食品從業人員手部不得同時或接續接觸金錢等污染物,也就是說攤商不可碰完錢又處理食物,違者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新制已於4日發布修正即起上路,攤商抱怨是擾民苛政,建議政策應具彈性。
對此,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5日受訪表示,GHP本就是食品業者須遵守的最基礎法則,業者的手部接觸沾滿髒汙的錢再料理食物,消費者應該都不能接受,攤商有多項務實可行的因應方式,包括以夾子夾取食物、戴手套、噴酒精或讓消費者自行找零,最好的方式便是提升為電子支付。他說:『(原音)比如說他可以戴手套,有些他手要去處理食物,他會戴手套,然後找零的時候就把手套脫掉,找完零錢以後、處理完以後再戴手套。不然最簡單的清潔方式,其實我們常常去看到超商買咖啡,他跟客人點完餐,然後按了螢幕完了以後,他要去做咖啡,他一定會用酒精消毒,他會噴一下,所以其實要達到符合GHP的衛生標準的方式有很多,都是務實可行的。』
林金富指出,法規也具彈性,設有限期改善的規定,政府會先輔導,讓業者慢慢養成習慣,不會立即開罰;若輔導後仍不遵循才會衍生6萬至2億元罰鍰,但實務上幾乎無此開罰先例,尤其對小攤商都是輔導先行,他呼籲業者不用擔心。
林金富強調,夜市或小吃美食街大多都有管理委員會,食藥署會從這些對象優先著手,與地方衛生局、食品公協會合作,加強輔導業者並直接面對面溝通,聽取相關建議,政府希望與業者一起努力,提升台灣的食品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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