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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觀點投書:請問苗博雅:槍決黃麟凱,符合大法官判決?

風傳媒

更新於 2天前 • 發布於 2天前 • 鍾君竺莊育麟
1月21日,人民民主黨成員到市議會門口,請苗博雅議員表態:賴清德政府執行黃麟凱死刑,是否符合大法官判決?(作者提供)
1月21日,人民民主黨成員到市議會門口,請苗博雅議員表態:賴清德政府執行黃麟凱死刑,是否符合大法官判決?(作者提供)

1月16日,賴清德政府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罔顧律師團遞交黃麟凱之請求非常上訴狀,執意槍決黃麟凱。對此未置一詞的苗博雅,近日遭到許多民眾質疑她雙標,畢竟在2015年批評馬英九執行死刑時,苗抨擊馬是「用死囚的血暖民調」,但2025年苗卻對賴清德啞口無言,以「這個國家還有更重要的事」想翻頁逃避。。

此說一出,更引發外界質疑苗的廢死立場碰到不同政權就轉彎,苗博雅的回應是「擱置個人偏好、尊重大法官」。然而,苗博雅這個回應卻是避重就輕,因為這個回答只說明她尊重大法官對死刑做出的憲法判決是「有條件合憲」。姑不論苗博雅的廢死立場是否有變,退一萬步說,就以苗博雅「尊重大法官」的立場為尺度,她並沒有回答,賴清德政府槍決黃麟凱,是否符合113憲判8?

當然,賴清德宣稱他此舉一切合憲,與此同時,廢死聯盟等團體則發文譴責賴政府罔顧憲判8賦予當事人提起非常上訴的權利,因此這個死刑執行是「違反憲法判決」的!並「強力譴責賴清德政府用死刑執行試圖轉移政治困境」。

如果苗博雅議員認為,廢死聯盟的主張有誤,槍決黃麟凱的程序一切合乎113憲判8,你應該公開說出立場,說你認為賴政府執行死刑毫無問題,完全符合「民主憲政秩序」,所以你可以擱置個人偏好,接受此作為。反之,如果你認為不合乎113憲判8,又默不吭聲,顯見當賴清德違反憲判8殺人時,你也不敢做到你說的「尊重大法官、維護民主憲政」,曾經大聲疾呼廢死的你,如今卻以「尊重大法官」做遁辭,實為默不作聲的幫兇共犯!

賴政府獨斷執行死刑,罔顧當事人非常上訴權益,符合阿苗承認的大法官判決?

廢死聯盟等團體主張這次賴政府執行死刑的過程違反113憲判8,除了此憲判賦予死刑犯得請求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的權利外;根據司改團體的說法,最高檢甚至已知黃麟凱的律師閱卷、正在準備提起非常上訴;且在媒體批露將執行死刑後,律師團也已為當事人緊急提起非常上訴。

然而,賴清德不但沒有讓個案的救濟程序走完,就一意孤行、獨斷執行死刑,還厚臉皮地稱此一切合憲,這是苗博雅主張要維護的「民主憲政秩序」?

比死刑存廢、維護憲政更重要的事:苗博雅的市長立委大位

再問一次:苗博雅既然這麼努力要「維護民主憲政」,甚至可以為此暫擱個人對廢死的主張,那麼請你說清楚講明白,此次賴清德執行死刑,究竟是合於113憲判8?還是不符合憲判8?賴清德是對的?還是廢死聯盟是對的?

如果苗博雅主張此次執行死刑一切合於大法官判決,就請把話說清楚講明白,表達你的看法不同於廢死聯盟,你認為此案賴政府完全沒問題;否則,如果你也認為此執行死刑的過程不符合大法官判決,那麼苗博雅批判賴清德的力道,理應比馬英九還兇,因為你認為跟你一起「維護民主憲政」的政治盟友民進黨,實際上背叛了憲政價值,根本是一手聲稱護憲、另一手卻不受憲法判決拘束「恣意殺人」(廢死聯盟語)。打著護憲反護憲的賴政府,更應該被拆穿,讓這樣的欺騙性原形畢露。

如果你迴避不答,卻把「國家有更重要的事」當藉口迴避,這種不像話的理由,人民都看清楚了:對苗來說,比「死刑存廢更重要的事」是「維護民主憲政」,但比「維護民主憲政」更重要的事,根本是苗博雅的市長立委大位,為了爭取民進黨繼續支持她,她宣稱的憲政民主、黃麟凱的命,都比不上她自己的政治仕途重要。(推薦閱讀:觀點投書:司法「政」義的展現抑是政治利益的算計?

*作者為人民民主黨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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