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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獨家】陳耀祥爭取台灣法學會理事長遭疑「份量」不足 學界另拱劉靜怡對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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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10小時前 • 發布於 13小時前 • 沈粲家
台灣法學會本月初進行理事長改選,NCC前主委陳耀祥(左),遭成員認為份量不足,另推派台大國發所長劉靜怡(右)出馬角逐對戰。(合成畫面/王侑聖、張哲偉攝)
台灣法學會本月初進行理事長改選,NCC前主委陳耀祥(左),遭成員認為份量不足,另推派台大國發所長劉靜怡(右)出馬角逐對戰。(合成畫面/王侑聖、張哲偉攝)

長年爭取台灣民主改革與司法轉型的「台灣法學會」,本月初進行理事長改選暗潮洶湧,上演了一場法律學界的角力戰!據了解,曾因《鏡電視》上架案、中天電視關台案備受爭議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前主委陳耀祥,卸任後積極爭取台灣法學會理事長一職,卻因資歷僅為律師,現任台北大學公行系專任助理教授,遭學會內部分成員認為「份量不足」,另推派曾獲總統賴清德提名出任大法官的台大國發所長劉靜怡出馬角逐對戰。然而,兩人在第一次理事長選舉中打成平手,理事會決議於2月10日再次進行投票對決。

台灣法學會成員來頭大 蘇貞昌、黃國昌曾任秘書長

於1970年成立的台灣法學會,以「法學之比較研究及法治之宏揚」作為成立宗旨,致力於建設國內法學及法治基礎,由於學會成員多為「台派」立場,包含總統府資政謝長廷、前行政院長蘇貞昌等綠營大老都曾任學會秘書長,連現為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的黃國昌,也曾於2008年出任秘書長一職。現任學會理事長的律師洪偉勝,過去曾為「太陽花學運」的學生被告辯護,去年也以總統辯護人身份出席憲法法庭,針對國會職權修法案進行暫時處分答辯。

台灣法學會成員多為「台派」,包含前行政院長蘇貞昌、民眾黨代理主席黃國昌都曾擔任過秘書長。(資料照片/張哲偉、王侑聖攝)

陳耀祥角逐理事長 符合「學界人士」不成文規定

根據台灣法學會章程第13條規定,學會設有理事15位,由會員大會直接選出,任期為2年;而理事長任期為1年,由全體理事互選產生,應有超過一半以上(8席)理事出席,出席理事過半同意才當選,連選得連任一次。據了解,台灣法學會去年12月14召開會員大會時,已經選出新任的15位理事,近期因大法官提名案備受社會矚目的劉靜怡,以及辭去NCC主委、回歸台北大學公行系專任助理教授的陳耀祥都順利當選。

因大法官提名案備受社會矚目的劉靜怡,去年被選為台灣法學會的理事。(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一位知情人士指出,現任理事長的律師洪偉勝已經連任一次,依規定不得再連任,而陳自去年7月底卸任NCC主委後,就經常參與學會事務,積極爭取擔任理事長。該人士表示,台灣法學會內部對理事長人選有個不成文規定,若前任理事長為法界人士如律師、法官等,繼任理事長應從學界中挑選,藉此維持學會的法律實務與理論平衡,陳現任大學的專任助理教授,滿足「學界人士」條件。

助理教授資歷被嫌份量不夠 首回投票與劉靜怡平手

然而,該知情人士透露,有些學會成員認為陳耀祥僅任職專任助理教授,在學界的「份量不足」,希望能讓一位學界資歷豐富的代表擔任理事長,因此將選票投給曾在2021年和2022年擔任過理事長、2023年和2024年擔任常務監事的劉靜怡。該人士說,在洪偉勝主持的第一次新任理事會議中,劉與陳竟在理事長選舉中出現平票局面,讓在座理事們一時間不知如何處理。

學會有些成員認為陳耀祥僅任職專任助理教授,在學界「份量不足」。(取自台北大學官網)

據悉,由於台灣法學會章程中並未規定,若理事長選舉有兩名候選人平票的處理機制,因此當劉靜怡及陳耀祥獲得平票時,負責主持選舉會議的洪偉勝與理事們討論後決定,將在2月10日召開臨時理事會進行再次投票,並將15位理事互選改為僅有劉、陳兩位理事長候選人。(責任編輯:殷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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