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貪遭起訴,合議庭今(27)日凌晨三點許裁定,柯文哲以30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和出境出海;裁定理由指出,檢方雖主張「橘子」許芷瑜逃亡在外,有勾串之虞而建議續押柯,但檢方並未指出許的涉案情節,依照比例原則認為可以具保代替羈押。
北院合議庭今裁定,除了柯文哲3000萬交保外,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4000萬交保,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1500萬,柯總統競總財務長李文宗800萬交保,認罪的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500萬交保,五人皆限制住居與出境出海。
合議庭指出,依起訴卷證與接押庭的訊問內容,5人的犯罪嫌疑確屬重大,涉犯罪名均為最輕5年以上重罪,行收賄金額達數千萬元,並使京華城圖得百億元不法利益,柯文哲、李文宗共同侵占6000多萬元公益金,有逃亡之虞;柯撕碎字條、對話紀錄等事證,可見有滅證、勾串共犯之虞,有羈押的理由。
但合議庭也說,檢察官因偵查完備才提起公訴,重要證人於偵查中均已具結證述,檢察官應負起實質舉證責任,法院審理時的羈押,應採較嚴格的認定,「檢察官雖主張被告許芷瑜逃亡在外,但並未指出許芷瑜的涉案情節。」
合議庭最後說,依比例原則衡量涉案情節、公共利益、被告人身自由及防禦權後,認為可以具保及其他方式替代羈押,無羈押必要。
(圖片來源:民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