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毒非「殺人」25年刑變8年 他不上訴了但法官提醒這點
男子陳宇傑、吳忠信吸收劉哲瑋和少年們當「小蜜蜂」,進校園販售含PMMA成分的毒咖啡包,基隆地院認為有3名青少年買家18天內陸續死亡,變更起訴法條,依殺人等罪判陳、吳25年、劉19年徒刑。台灣高等法院認一審判決違誤,改依販賣二級毒品罪判陳8年、吳7年6月、劉4年2月徒刑。高院昨代最高法院開羈押庭,陳卻突然說「要撤回上訴」,法官提醒「入獄前強制工作3年」也不上訴了嗎?
去年6月,連續有3名青少年暴斃死亡,檢察官相驗發現生前都施用含PMMA毒品咖啡包,追出陳宇傑(31歲)、吳忠信、劉哲瑋(24歲)販毒。檢警查出,陳以3萬餘元購入130包PMMA毒咖啡包,交由吳找劉等人以每包600元的價格兜售,買家林姓高職生與周姓、鄧姓少年分別在5、6月間死亡。
基隆地檢署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第二級毒品罪起訴,但基隆地院改以殺人罪重判,當時審判長劉桂金還說「一審用殺人罪重判,我願當第一人。」
高等法院開庭時,陳、吳、劉解釋只是賣毒,稱一審判太重。陳說,當時從林的女友那兒聽聞死訊,但無法確認他是吃了咖啡包後死亡;吳則說自己也用過毒咖啡包「覺得沒有問題」。
高院認為從法醫師等鑑定報告無從證明林姓高職生的死亡與陳宇傑等人賣的毒咖啡包有關,一審卻認定三被告預見周姓與鄧姓少年在買毒後會「一次用完」、涉不確定故意殺人,這是「錯誤的前提」,因此撤銷殺人判決,僅用販賣二級毒品罪論處。此外,陳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發起犯罪組織」,高院也宣告入獄前強制工作3年。
二審判決後,雖然劉哲瑋選擇不再上訴,但檢察官對3人判決不服,上訴最高法院。
高院昨天代最高法院開羈押庭,原本提上訴的陳宇傑突然說「我想撤回上訴,二審的判決我可以接受」,並表示因一時間觀念錯誤才鑄錯。
法官聽聞反要他再想清楚,並提醒陳還有「強制工作3年」,這部分也要撤回上訴嗎?陳突然「領悟」,沉默了一會兒說「對強制工作部份不服」。
陳宇傑請求交保,希望能讓他回家陪媽媽與小孩,並表示可以拿出5萬元交保金。劉哲瑋則擔心地說家人已經1個月沒來信或探望,他擔心家裡「有狀況」,也希望能交保。
留言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