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資產業者登記制過渡期可望延長?金管會這樣回
立法院財委會12日舉行「虛擬資產服務法」公聽會,針對學界、業界和法律界代表等各界人士的建議,金管會副主委陳彥良回應指出,幾項較受關注的議題,如虛擬資產支付、與其他法規的規範衝突、針對境外業者的管理規範、登記制過渡期延長、納入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的監理與發展平衡等方面,會詳細思考如何納入專法修正,其中,針對登記制過渡期是否延長,他認為有討論空間讓業者做充分準備。
陳彥良指出,針對虛擬資產支付議題,目前國外虛擬資產是以非穩定幣為主要工具,就穩定幣發行、上架審查尚未有規範,將來子法會更明確,若有支付型態,專法第6條有預留彈性空間,可以根據市場需求發布行政命令來擴張。
其次,若將來虛擬貨幣發展成其他如電子支付等商業模式,由於專法當中留有沙盒的連結空間,若與其他法規有衝突時,可以透過沙盒的方式開放業者來試驗;三是樂見境外業者配合我國法規監理機關需求的業者注入活水,在安全合規的前提下來台發展。
由於VASP業者為了登記制審核通過,仍在焦頭爛額中,中華民國虛擬通貨商業同業公會(VASP)理事長鄭光泰建議應比照香港《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將現行6個月的申請期限延長至12個月,以減緩市場適應壓力、提升業者整體合規率。
針對國內VASP業者最關心的洗錢防制法登記制過渡期能否延長,陳彥良表示,會慎重思考專法實施後,是否再延長過渡期間,將再與業者溝通,讓業者有充分時間做準備,而非直接否決業者的經營權。
最後,針對金融消費者保護法之強化,陳彥良指出,在專法實施後,金保法是否納入虛擬資產業者及其規管細節會再與VASP公會和業者討論,畢竟虛擬資產業不是只有監管,而是要邁向發展,因此虛擬資產監理架構要建立具發展的可能性,在有基礎架構、業者的商業模式和主管機關的監理下,一定能強化產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