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喪屍煙彈逆向撞死三重警 男遭國民法官重判18年6月
新北市警局三重分局員警黃瑋震去年7月執行巡邏勤務時,遭吸食「喪屍煙彈」的男子黃國維開車撞死,檢方依刑法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與毒駕致死罪嫌起訴黃國維。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在密集審理後,今天(26日)依公共危險罪,判處他18年6月徒刑;全案還可以上訴。
檢警調查,27歲的黃國維在案發前吸食K他命、「喪屍煙彈」依托咪酯及安非他命,7月13日凌晨開車載朋友行經新北市三重區正義北路和龍門路口時,闖紅燈逆向衝撞正在巡邏、停等紅燈的三重分局警車及一輛白牌計程車,造成5人受傷。28歲的員警黃瑋震送醫後,因全身多處骨折導致創傷性血胸,進而呼吸衰竭死亡,留下愛妻及4歲獨子。
肇事的黃國維只受輕傷,到案時精神不濟、在警局裡呼呼大睡,警方查出他有毒品前科,驗出他事發前96小時內不但吸食3項毒品,還包括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他坦承開車前吸食的電子煙彈,含有俗稱「喪屍毒」、「太空油」的依托咪酯。
新北地檢署以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與毒駕致死罪等起訴黃國維,他因本案被羈押至今,屢次以必須籌錢賠償被害人和解為由聲請交保,都被駁回。新北地院選任國民法官參審,經過密集審理後,今天重判黃國維18年6月徒刑,全案還可以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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