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甜心竟是男的! 男網友匯萬元被同一人騙二次
彰化縣陳姓男子被詐騙集團吸收在交友網站「台灣甜心網」以「晴」、UU等暱稱釣男網友聊天,聊到男網友想約見面時,即要男網友匯車馬費給他,騙了二名網友共匯款1萬7500元,但詐騙集團僅給他二千元酬勞,他落網後卻賠了受害人全部款項,彰化地方法院仍依加重詐欺罪將他判刑6月、併科罰金6000元。
判決書指出,陳男(23歲)國中畢業,平常擔任工廠作業員, 2020年他在臉書看到有徵行政工作人員的廣告,即與對方連絡,真實姓名不詳男子跟他說工作內容就是在「台灣甜心網」交友網站中以「晴」、UU等暱稱註冊後,和男網友聊天,若男網友要約見面,就要男網友匯錢給他。
誇張的是,一名男網友竟二度被陳男釣上,共匯款1萬3000元!2020年9月間陳男以「晴」的暱稱,與李姓男網友在「台灣甜心網」聊天相談甚歡後,要約見面,陳男要李男先付訂金,李男匯款6000元給陳男,但陳男並未赴約;2021年2月李男又上「台灣甜心網」找人聊天,又碰上已改名UU的陳男,又約見面,陳男要李男匯7000元給他,事後又不見蹤影,李男才知自己受騙。
陳男2021年2月同一天也以UU暱稱在「台灣甜心網」與黃男聊天,要約見面時,要黃男匯車資、車馬費給他,黃男分別匯了3000、1500元給陳男。
陳男說,他將騙來的1萬7500元都依詐騙集團指示,再轉到指定帳戶,他共獲2000元酬勞。
判決書指出,陳男落網後坦承犯行,法官考量陳男犯案時年僅21歲,思慮不周,且擔任最易被查獲且獲利最低的詐騙者及匯款車手,且已將騙來的1萬3000元和4500元全數返還給二名被害人,不過陳男另涉販賣毒品未遂案被起訴,因此仍依加重詐欺罪判刑6月、併科罰金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