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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被告妨害名譽「罪證不足」繼續罵 再嗆法院「認證小三」挨罰1萬

鏡新聞

更新於 2023年08月23日02:01 • 發布於 2023年08月23日02:01 • 鏡新聞
羅婦在臉書上罵陳女是「法院認證小三」。(示意圖,圖與本文無關,資料照)

一名羅姓婦人懷疑丈夫和陳姓女子有婚外情,在臉書上發文影射陳女是小三,讓陳女氣得提告妨害名譽,但檢方認為罪證不足不起訴。但羅婦不善罷甘休,仍在臉書PO出「法院認證的小三專業戶又私生活感情淫亂」等,這次橋頭地院依妨害名譽罪,判處羅婦罰金1萬元。

根據判決書指出,羅姓婦人懷疑丈夫和陳女有不正當的關係,羅婦還在臉書發表,影射陳女是小三的言論,讓陳女不堪其擾,2022年初決定對羅婦提告妨害名譽,不過橋頭地檢署同年9月20日偵查終結,認為羅婦罪證不足,不起訴處分。

羅婦在獲得不起訴處分後,仍不善罷甘休,2022年10月4日中午再度在臉書PO文,標記陳女帳號寫下「法院認證的小三專業戶又私生活感情淫亂不檢點」、「丟臉」等文字,還附上不起訴書照片。

陳女看到後氣得向楠梓分局報案,警方後續傳喚羅婦到案說明,製作筆錄後,移送橋頭地檢署法辦,檢方在調查結束,依妨害名譽罪提起公訴,另外因羅婦涉案情節輕微,所以聲請法院簡易處刑。法官調查後,陳女雖然不是公眾人物,也不是網路名人,她的私德行為和公共利益無關,但無論羅婦貼文是不是屬實,都觸犯誹謗罪,因此判罰金1萬元,如易服勞役,以1,000元折算1日,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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