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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抓通緝犯「認錯人」!上銬狂噴辣椒水 挨批濫權判囚5月

壹蘋新聞網

發布於 2024年06月25日08:52
黃男(中)無端被警察上銬、噴辣椒水。丁牧群攝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黃姓男子2022年9月間遭2名便衣警察誤認為通緝犯,一走出家門就遭壓制,眼睛還被噴辣椒水,事後雙方互控傷害等罪,新北地院認定新北市三重分局永福派出所員警翁定裕觸犯公務員假借職務權力故意傷害、強制2罪,各判刑5月、拘役10日,其中傷害罪不得易科罰金。黃男則獲判無罪。

此案今天下午宣判後,當時被警察打傷的黃男在民間司改會人員陪同下,受訪說:「我本來喜歡彈鋼琴跟吉他,現在我的左手被惡警用手銬、戒具用力踩跟捏,我的左手現在…我只能說,我無法回到以前的水準。」

獲判無罪的黃男還說,感謝法官還他清白,「我是被打成重傷的被害人,竟然還要被違法濫權的警察提告傷害罪,這對我來講,真的是人生一個最大污點」。

民間司改會則指出,整起事件凸顯警察違法濫權的制度性困境,法官開庭時勘驗路口監視器畫面、路人錄影畫面,可以清楚發現翁姓、江姓2名員警在盤查黃男時,並未依《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身著制服」或「出示相關證件」以證明執法人員身分,也未依規定給予黃男拒絕盤查的機會,當黄男走出家門時,翁姓員警直接搭他的肩膀、辱罵髒話並壓制黃男,甚至在黄男已經被壓制的情況下,翁男竟要求同事對黃男眼睛數次噴灑辣椒水。

過程中,黃男多次吶喊:「你們認錯人。」、「身分證在口袋。」但警察都置之不理,未確認人別,後來其他到場員警告知,黄男並非警方本次查緝的通緝犯,翁姓員警仍堅持將滿身傷痕的黃男雙手、雙腳上銬、帶回警局,事後還對黄男提出傷害告訴。

司改會表示,近年來不斷接獲民眾申訴警察濫權執法、違法盤查,種種跡象顯示問題或許來自警方「違法且不合理的績效制度」,以及不夠完善的教育訓練,因此聲援團體呼籲檢察官應放棄上訴本案,也呼籲有關機關應儘速成立警察績效委員會,避免再次有不肖警員為求績效而違法執行勤務,製造更多警察暴力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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