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莉亞夫人 製圖/享民頭條編輯部
Q:我是美君(化名),今年已經40歲,我有穩定的工作,收入屬於中上,男朋友跟我交往超過5年,他年紀稍大,比我年長20歲,我們兩人都單身未婚,我渴望婚姻,男友經濟優渥卻不想結婚,甚至有些恐婚,因為兩個人在一起很舒服,加上每個月他給我4萬塊當作生活費,對我也算很好,我就沒有硬逼他結婚。不過,因為我真的很渴望擁有小孩,所以近期頻頻逼婚男友,兩人的爭吵變得很多,我也感到徬徨,請問莉亞夫人,我該怎麼辦?
A:美君妳好,既然妳有穩定的工作,就不要再拿男朋友給的4萬塊了,畢竟你們沒有正式結婚,也沒有組成家庭,妳拿了這些錢,無形之中會被綁住自由,生活上肯定也會受到男方的制約,妳在男方的面前也會因此氣短,拿回控制權的第一步,就是獨立自主,更何況妳有謀生的能力,並非弱女子。
當妳拒絕男友的金援之後,妳不必靠他養,雙方地位平等,妳可以好好權衡這段關係,到底應該繼續還是放生?對方恐婚,說真的,妳很難改變他,妳很難去奢望一個男人單身到60歲後會為了妳步入禮堂,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如果妳一定要生小孩,就只能放棄這段感情,而且要快刀斬亂麻,時間拖越久,妳的生育能力只是越來越下降而已,如果分手分得不乾淨,拖到妳都生不出來的時候,妳也不會想離開這段關係了。另外,如果妳不排斥領養小孩,這也是個好選擇,既可以圓了妳的媽媽夢,又不用忍受生育的辛苦,妳還幫社會解決問題,但是妳可能會面臨養子與男朋友二選一的抉擇難題。
分啦分啦,比較乾脆,如果男朋友疼愛妳,肯定能夠了解妳想要小孩的背後苦衷,你們年紀相差20歲,如果沒有意外,妳會活得比較久,未來漫長的日子妳都必須獨自面對。說真的,那很可怕,但如果有自己的小孩,生命有了存續,那麼意義就完全不同。雖然養兒不能防老,但小孩可能還會在妳老了的時候來看妳,生命或許會比較完整,而男朋友不能明白妳的苦衷,只是一味恐婚,說真的,也不必再虛耗青春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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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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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拿才是....
11月02日07:59
陳信豪
一律建議只要不是夫妻雙方都有想法養孩子,一律別生,養還要教,教的好才有用,教不好就麻煩了!何必。
11月03日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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