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小亮哥」舅子涉詐250萬元 還錢判緩刑
藝人「小亮哥」小舅子林俊名所經營的遊戲公司藉口投資AKB48偶像咖啡廳等周邊代言商品,對外借款250萬元,事後被訴詐欺,台北地方法院審理,考量林已將款項全部清償,判林有期徒刑2年,緩刑4年。可上訴。
全案被告包括林俊名、「小亮哥」、「小亮哥」的妻子林姿佑3人,檢方2020依詐欺罪起訴林俊名,但認定「小亮哥」、林姿佑夫妻並不知情、且無犯意聯絡,處分2人不起訴。
本案源於香港「老行家」代理商周書正、吳姓金主提告,指林俊名打著「小亮哥」的名號宣傳自家的「优戲數位娛樂」公司,周、吳各投資及借款150萬元、100萬元,引發訴訟。
檢察官偵辦認為,林俊名明知公司虧損,發不出員工薪資,卻以誇大不實的投資企劃書對外募款及借款,涉嫌詐欺,不過,法官審理時,林俊名已將款項全部清償,給林俊名緩刑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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