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醫師飲酒遇臨檢罵警三字經 妨害公務竟無罪
彰化市60歲黃姓婦產科名醫,去年10月21日晚在市區一家小吃俱樂部飲酒,遇上警方例行性臨檢,不但拒絕受檢,且出言不遜,連番辱罵員警、所長「幹你娘」,遭依妨害公務罪嫌移送法辦,彰化地院以警方未依法表明身分告知臨檢事由,判罵人的老醫師無罪。檢方表示將待收到判決後再上訴。
判決書指出,當晚近11時,彰化分局2名員警到彰化市金馬路好彩頭俱樂部執行取締涉嫌妨害風化場所臨檢勤務,黃男拒絕受檢,還語出「幹你娘,你領什麼薪水的?」「你們就是很好笑啦,民生所喔,幹」等穢語。
兩名員警事後針對遭公然侮辱罪提告後又撤告,彰檢則根據警方臨檢紀錄表、勤務計畫與規劃表、現場影音譯文與相片將黃男起訴。
法官審理時,黃男堅決否認犯罪,還以大法官2001年釋字535號解釋,指警方臨檢時雖身穿制服,卻未遵守相關規定出示證件、表明身分,且未告知事由,形同非法臨檢、不算執行公務,妨害公務不成立。
法官認定,被告因不滿警員臨檢而口出惡語,可認定具侮辱意味;然審酌警員未依法定規定執勤,縱使有侮辱行為,仍難以侮辱公務員罪嫌定罪,判決黃男無罪。
警方無奈表示尊重判決,強調該場所有女服務生陪侍飲酒、過去曾有過酒客飲酒鬧事紀錄,被列為臨檢重點對象,對於判決結果是否打擊警方士氣不願評論。彰檢則強調會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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