睽違9年金控併銀行 永豐金娶京城銀金管會三回應
永豐金與京城銀行3日臨時股東會皆通過合併案,接下來將向金管會正式送件,上一次金控併銀行為2016年元大金併大眾銀行,睽違將近9年。金管會今天(4日)表示,目前尚未收到兩金融機構正式送件,待收到永豐金與京城銀正式送件後,會依規定審理。
針對永豐金併購京城銀行,金管會提出三點說明,第一,合併案申請提出始點,由雙方金融機構自行決定,法規上並沒有限制;第二,合併案申請時適用的法規依據,也由金融業者自行評估決定;第三,目前尚未收到永豐金控與京城銀行提出申請案,對於正在進行中的案件,金管會不予評論,待兩家金融機構送件申請後,會依照規定辦理。
上一次金控併銀行,是在2016年元大金控併大眾銀行,金管會透露,當時元大金併大眾銀行識,適用的是金控法第26條股份轉換。市場認為,這次永豐金併京城銀行也將比照元大金併大眾銀,用金控法向金管會申請。
依照金控法第26條,金融機構經主管機關(金管會)許可者,可依股份轉換的方式轉換為金控公司的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