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20名警員涉「抽白單」貪污 秘書圖建案投資分潤慘了
去年任職在新竹市警察局保安科的宋姓秘書,因為與新竹某建設公司負責人交好,知道公司人員駕駛車輛常有違規停車被開單的事情,就要求指示製單員警抽回罰單,事情曝光後由新竹地檢偵辦,今(20)日宣布偵結,總共有20名員警,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公務員對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依法提起公訴。
新竹地方檢察署說明,時任新竹市警察局保安科的宋姓秘書,因為與新竹某建設公司負責人交好,知道負責人、經理、員工及友人常常因違規停車遭員警開單,沒想到宋姓秘書為了維持自身與建商的良好互動及利益關係,將這些罰單傳給北門派出所李姓所長、第一分局偵查隊張姓偵查佐、新竹市警察局第二分局文華派出所吳姓所長,要求3人指示員警協助抽單,張姓偵查佐再轉達呂姓巡佐,李姓所長、張姓偵查佐、吳姓所長、呂姓巡佐等人隨即指示15名下屬,將逕行舉發單抽出而不製開罰單(俗稱抽白單)。
新竹地檢指出,宋姓秘書曾任職新竹市警察局少年隊副隊長、刑事警察大隊副大隊長、分局偵查隊隊長等刑事偵查單位主管,本應誠實清廉,謹慎勤勉,忠心努力,竟為了圖投資建案分潤之個人私利,主動討好在地知名建商,協助建商「抽白單」而圖利汽車所有人或駕駛人,不僅無形中擴大交通潛在危害,同時也使整體交通違規取締作業受到特權介入、不公的質疑,建請法官從重量刑,以正官箴、以儆效尤。
新竹地檢表示,李姓所長、張姓偵查佐、吳姓所長、呂姓巡佐等4人從警服務多年,不傳遞敬業公平執法精神,反而「積非成是」將關說請託不當觀念傳遞給新進警察同仁,導致不良風氣蔓延警界,但考量4人被拘束請託關說的舊時代思維與錯誤觀念而犯行,惡性不大,且犯後均坦承犯行,並供出犯罪事實,已瞭解自己行為的謬差,請法院量處適當的刑期。
檢方表示,其他15名基層員警,本應該依法處理交通違規事件,卻配合抽白單,使交通違規民眾得以逃避受罰,使執法公平性遭到破壞;但考量基層員警是受警界學長請託,礙於同仁情誼或警界「抽白單」陋習文化,以及新竹市警察局就違規停車逕行舉發單管理及稽核機制缺漏,才會犯下錯誤,15名員警已知警惕,應該沒有再犯的可能,且這些員警也無重大不良表現,建請法院從輕量刑,給予緩刑的機會改過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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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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