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權象徵喊廢多年還沒廢! 「中正勳章」12人曾獲頒2017年後掛零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由總統頒授的「中正勳章」,被認為有營造威權統治時期統治者被擁戴形象之意,2017年就有立委認為在政府推動轉型正義下,應該優先廢除。不過,根據內政部近期送交立法院的報告表示,將持續研議,適時與各相關機關溝通並廣納社會各界意見,期能獲得更為周延處置方案,以應時代需求。
根據「勳章條例」第5條,「對實踐三民主義有特殊成就者、對反共建國大業有特殊貢獻者、對復興中華文化有特殊表現者、對實施民主憲政有特殊勳勞者」,得授予中正勳章,由總統親授之。
內政部近期送交立法院的「中正勳章之未來處置方法」書面報告指出,依「勳章條例」規定,勳章種類包含采玉大勳章、中山勳章、中正勳章、卿雲勳章及景星勳章5種,其中中正勳章於69年新增,依其圖說「中正勳章正章中心為『中正』二字,副章中心為『中華民國憲法』」。
內政部說明,中正勳章是「象徵先總統蔣公秉大中至正精神,繼承國父遺志,領導全國軍民,內除軍閥,外抗強鄰,廢除不平等條約,實行民主憲政,建設復興基地,奠定光復大陸基礎,其德業與民主憲政光耀於世,永垂不朽。」
內政部指出,曾獲頒贈之人士包括:總統府戰略顧問顧祝同(70年)、張爰(71年)、總統府資政張群(76年)、副總統連戰(89)、監察院院長錢復(94年)、司法院院長翁岳生(96年)、行政院院長張俊雄(97年)、立法院院長王金平(97年)、行政院院長劉兆玄(98年)、司法院院長賴英照(99年)、副總統蕭萬長(101年)、副總統吳敦義(105年)等12人。
內政部表示,前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於2022年5月,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提出任務總結報告指出,促轉條例第5條第1項明定清除威權象徵目的包含:確立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否定威權統治的正當性及記取侵害人權事件之歷史教訓;為達此3目的,出現於公共建築或場所之紀念、緬懷威權統治者之象徵,應予以移除、改名,或其他方式處置之。
內政部說明,關於兩蔣手書墨寶、勳章等紀念物品,雖屬威權象徵,但涉及多個機關權責,非單一主管機關可以逕行處置,仍須法律明確授權規範。對於勳章種類、名稱變更或修正,以及提否賦予新的時代意涵等,涉及制度面的檢討及勳章條例修法事宜,宜通盤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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