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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對面就是國小 台南安平"檳榔小丸子"招牌引質疑

民視新聞網

更新於 1天前 • 發布於 1天前

南部中心/林俊明、劉尹淳 台南報導

台南安平區,最近有民眾發現,怎麼卡通角色,櫻桃小丸子出現在招牌上,而且還滿嘴通紅?原來這是一家檳榔攤,業者疑似畫上很像小丸子的頭貼當廣告招牌,嘴巴旁叼著一顆檳榔,但對面就是國小,學童來來往往,引起諸多爭議。

嚇到小孩?對面就是國小 台南安平「檳榔小丸子」招牌引質疑
讓國人的口腔癌盛行率名列全球第一,衛福部因此擬定「檳榔健康危害防制法」草案。(圖/民視新聞)

醒目的桃紅色招牌,上頭還有一個留著妹妹頭的小女孩,乍看之下,超像日本知名漫畫櫻桃小丸子的主角,小丸子,但仔細再看,嘴角旁一顆檳榔圖案,原來這是一家檳榔攤。民眾表示,我心目中的小丸子是可愛的、有點散漫的那種,但這個很可怕,櫻桃小丸子本人應該會生氣吧。

嚇到小孩?對面就是國小 台南安平「檳榔小丸子」招牌引質疑
草案規定檳榔批發及零售業者,應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登錄核准才能營業,違規可處一萬至五萬元罰鍰。(圖/民視新聞)

地點就在台南安平區的效忠街一帶,原本可愛的小丸子,變成滿嘴通紅的檳榔嘴,路過民眾質疑,對面就是一所國小,難道不會嚇到小朋友嗎?民眾表示,對小朋友來講可能有點太超過,尤其它學校在旁邊而已,它有它的特色在,只是地點可能要再思考一下、不太適合小孩子看到,而且離學校很近,會對青少年有一定影響。門市人員熟練的包著檳榔,事實上,台灣特殊的檳榔文化,讓國人的口腔癌盛行率名列全球第一,衛福部因此擬定「檳榔健康危害防制法」草案,其中規定檳榔批發及零售業者,應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登錄核准才能營業,違規可處一萬至五萬元罰鍰,也不得以自動販賣、電子購物等無法辨識消費者年齡方式販賣,且外包裝需清楚標示「危害健康」警示圖文。口腔司司長張雍敏表示,我們現在的專法是說,是尚未的法,所以不可能定到所有的細節,有些細節我們會再訂定。另外也研擬規範,包括兒少場所、大眾運輸等六類場所,禁止嚼食檳榔,否則將處2千~1萬元罰鍰,相關法規預計最快明年2月上路,只是這回在學區旁,出現疑似利用卡通圖案做招牌行銷,成功造成話題,卻也意外引發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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