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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空屋放著不管漏水殃及鄰居 聯手對屋主提告獲賠40多萬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2022年09月30日04:34 • 發布於 2022年09月30日03:56

蕭姓女子位在高雄某處的空屋,因房屋頂樓原有石棉瓦遮雨板毀損,遇大雨漏水,還波及到左右兩戶的房屋,遭鄰居聯手提告並求償修繕費及精神慰撫金共60多萬;因蕭女未到庭也未提書狀,法院判她敗訴,應賠償40萬1750元,還須將屋頂修繕至不漏水狀態。

判決指出,蕭女位在高雄某處的空屋,因房屋頂樓原有石棉瓦遮雨板毀損,每逢大雨就會漏水,進而滲漏到左右兩邊鄰居的房屋,導致謝男房屋2樓2間臥室滲漏,韓男1樓房間滲漏。

因生活及睡眠品質受影響,謝、韓兩人認居住權益受侵害,且長期飽受精神折磨,共同對蕭女提告,分別請求賠償謝4萬6250元、韓35萬5500元修繕費,及各10萬精神慰撫金,並要求將蕭空屋的陽台及頂樓遮雨棚,修繕到不漏水狀態。

審理期間,因蕭女言詞辯論庭,未出庭,也未提出書狀做聲明或陳述;因此法院視同自認。

經勘驗,確認有漏水、侵害居住權等情,勘認謝、韓主張為真,且提出的修繕費有裡有據,應予准許;但法官認為,房屋只在降雨時發生滲漏水情形,對居住安寧的影響時間有限,難認情節重大,予以駁回。

地院審理後,判蕭女敗訴,應賠償謝4萬6250元、韓35萬5500元修繕費,並依雙方請求,該空屋2樓陽台及頂樓遮雨棚,修繕到不漏水的狀態,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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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姓女子在高雄某處的空屋因漏水殃及左右鄰居的房屋挨告,法院判她須賠償40萬1750元,還須將屋頂修繕至不漏水狀態。記者陳弘逸/攝影
蕭姓女子在高雄某處的空屋因漏水殃及左右鄰居的房屋挨告,法院判她須賠償40萬1750元,還須將屋頂修繕至不漏水狀態。記者陳弘逸/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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