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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假釋2天就破功…KTV走錯房揮刀砍「臟器外露」1死1傷 屏東男逃無期徒刑

太報

更新於 04月01日07:34 • 發布於 04月01日07:26 • 曹岡陽
一名屏東男子假釋出獄2天就殺人,遭判17年6月。資料照片。侯柏青攝
一名屏東男子假釋出獄2天就殺人,遭判17年6月。資料照片。侯柏青攝

屏東一名詐欺、毒品、恐嚇等多項前科的林姓男子,2022年11月間獲得假釋出獄,沒想到假釋才2天就逞兇鬥狠,於KTV爆發衝突,僅因走錯包廂就持西瓜刀砍人釀成1死1重傷,死者當場臟器外露。檢方本來求刑無期徒刑,最高法院審理後,將林男重判有期徒刑17年6月定讞,民事部分,高雄高分院判林男應賠償家屬1628萬元,可上訴。

根據起訴書,2022年1月26日清晨5點多,被告林男與多名友人,到屏東某KTV唱歌飲酒作樂,席間林因酒醉走錯包廂,而與陳姓客人等人起衝突,涉嫌持刃長30公分、柄長11公分的西瓜刀揮砍,導致陳男肋骨、肺、心、腸被砍破,大量出血、腹部臟器外露,送醫後不治;另名遭砍的林男則是右手肌腱遭砍斷,送醫後撿回一命。

屏東地院和高雄高分院依殺人、殺人未遂罪,分別判處14年4月、7年6月,併處執行刑17年6月,並因他有嚴重酗酒問題,服刑前須入相當處所,施以禁戒8個月。高雄高分檢不服上訴,要求改處無期徒刑,被最高法院駁回並定讞,已發監執行。

陳男雙親另提起附帶民事求償,要求林男共賠償精神撫慰金、扶養費、喪葬費等1908萬元。高雄高分院民事庭開庭調查後,扣除犯罪被害人補償金等,認為林男賠償1628萬元比較合理,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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