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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從警員虐狗看動保與警政倫理的斷裂

宜蘭新聞網

發布於 04月13日08:16 • 宜蘭新聞網
從警員虐狗看動保與警政倫理的斷裂

新聞中心/ 專題報導 日前羅東分局五結分駐所一名值班警員,因情緒不穩,竟多次狠踹同仁共同飼養的台灣土狗,造成尾椎錯位、骨盤裂傷。

這起事件不只是單一的暴力行為,更反映出執法人員面對動物的倫理缺口,以及體制內對動保教育的不足。

📍虐狗的傷,不只是骨折 事件發生在2月26日凌晨,黑皮因遭踢傷,從原本活潑親人的模樣變得畏縮、無法正常擺尾。

事後同仁察覺異常,調閱監視器才發現,是自家值班員警數度對狗施暴。

雖然羅東分局後續依法通報,動植物防疫所也依法開罰1萬5000元,並要求上課講習,但整起事件所揭示的問題遠不止於此。

⚖️執法人員的雙重標準? 作為治安的第一線人員,警察不僅是法律的執行者,更應是道德與紀律的實踐者。

尤其在近年來動保觀念提升、動物法律地位逐步躍升的情況下,執法人員更應成為動保模範。

然而,當一名員警可在辦公場域內,對一條毫無還擊能力的動物多次施暴,顯見單位在內控與倫理建設上仍有重大缺口。

更值得注意的是,黑皮並非流浪動物,而是「由員警們共同飼養的夥伴」,這層關係讓傷害行為更添荒謬與悲哀。

📚公共機構裡的動物,誰來保護? 不只警局,許多派出所、學校、社區單位中都飼養著狗、貓等動物,它們有時是「守護者」、有時是「吉祥象徵」,更多時候是陪伴者。

但牠們的法律地位卻模糊不清是誰的財產?是否具備權利?若受傷害,責任如何釐清? 《動保法》第6條雖已明文禁止任何人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但在公共單位內,如何監督執行、如何建立動保SOP,仍有制度斷裂。

🔍懲罰夠了嗎?動保教育才是根本 個案中,該名警員被罰1萬5000元並須接受3小時動保講習。

對動保團體與許多網友而言,這樣的處分或許顯得輕微。

但更根本的問題是:當情緒壓力未被適當引導、當動保教育只是三小時的應付作業,是否真能改變心態與行為? 動保教育不該只是懲處後的配套,而應是公職養成訓練的一部分。

若制度能將「對生命的尊重」納入人員考核指標之一,才有可能從源頭避免下一個「黑皮」。

✅從制度面重建人與動物的信任 黑皮癒合的是外傷,無法癒合的,是人與制度共同造成的心理陰影。

在公部門空間裡,每一條狗、每一隻貓都不該只是吉祥物,更應獲得「被善待的基本尊嚴」。

這不只是對黑皮的正義,也是對整個公權力體系的一次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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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警員虐狗看動保與警政倫理的斷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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