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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質詢補充答辯書回應大法官點名 黃國昌再釋疑:概念非國會改革修法創設

風傳媒

更新於 07月16日03:51 • 發布於 07月16日03:51 • 羅立邦
針對國會改革修法「反質詢」定義,民眾黨總召黃國昌(右二)16日再釋疑。(顏麟宇攝)
針對國會改革修法「反質詢」定義,民眾黨總召黃國昌(右二)16日再釋疑。(顏麟宇攝)

針對大法官在憲法法庭中國會改革法案中質疑「反質詢」定義,民眾黨立委黃國昌15日在臉書上傳13頁的補充答辯書,並附上民進黨委員在過去反質詢和罵反質詢的影片。黃國昌今(16)日再解釋,反質詢概念並非本次修法所創設,地方議會也有禁止反質詢的規定,存在已久,就像過去民進黨立委在野時也針對馬政府官員提出反質詢批判。

黃國昌表示,7月10號憲法法庭開庭前晚,送達給司法院的第一版的答辯狀,清楚說明反質詢有法律明確性概念。大法官尤伯祥發問的時間超過10分鐘,又分成三大部分,每部分各有許多問題,由於回答時間受限制,尤伯祥稱他的回答對反質詢是以問答問,未能詳加說明,因此用書狀補充。

黃國昌強調,若質詢定義是成立且未受人懷疑,那反質詢也不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根據《憲法》與《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原有規定,官員不履行應答回覆的義務,反而向立委提出問題,加以責難、質問,或提出與主題無相關的問題等情事,就是本次修法要禁止的態樣。

黃國昌強調,反質詢概念不是本次修法所創設,地方議會也有禁止反質詢的規定,存在已久,就像過去民進黨立委在野時也針對馬政府時期的官員,提出反質詢批判。此外黃國昌特強調,大法官本次根本就不應該受理行政院、監察院和總統所提出來的釋憲申請,因為本案根本不具備受理的要件,也不具備定暫時處分的要件。(推薦閱讀:調查》國防部只能「軟到跪下去」?顧立雄臉垮 中國製設備潛伏軍中有巧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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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4

  • Leo Wang
    大法官都是塔綠班欽點的看門狗🐶,只會接受指示辦事,應該全面汰除罷免!
    07月17日05:56
  • changekun
    有概念但人家沒處罰所以定義不明確無傷大雅…你要處罰就要定清楚,更不用說多少立委不知道在問什麼東西…要官員怎麼回答?原本官員對立委是對等關係,因為你的法硬要讓立委對官員成為上對下關係,不合你意就說對方反質詢就好…
    07月17日03:11
  • TONY
    看蘇貞昌就好啦,叫什麼叫
    07月17日02:30
  • 阿豪
    黃國昌:我”嘗試”回答尤大法官的問題… 回答就是回答 嘗試是什麼意思? 警察要你做筆錄的時候 你說你的律師還沒來 你可以跟警察說 你可以嘗試做個筆錄.. 然後律師來了重做筆錄? 因為我剛剛只是嘗試?
    07月16日17:07
  • 🍀CHYI🍀
    所謂反質詢:就是當立法委員質詢行政官員,其所屬業務範圍之相關行政事務問題時,行政官員以逃避、隱匿等故意之心態,不答覆立法委員所提出之問題,反而以其他事物反問立法委員,造成答非所問;或惡意以挑釁、誣衊等非理性文字用詞答覆;或辱罵立法委員,皆稱之為“反質詢”.
    07月16日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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