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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周玉蔻、民視賠定了! 趙少康勝訴:再多賠償都不足以彌補傷害「賠償金捐出做公益」

中廣新聞網

更新於 02月13日05:29 • 發布於 02月13日04:41
周玉蔻判賠220萬,趙少康發聲明表示,再多10倍賠償都不足以彌補自己受到的傷害,賠償金將捐出做公益。(圖:趙少康辦公室提供)
周玉蔻判賠220萬,趙少康發聲明表示,再多10倍賠償都不足以彌補自己受到的傷害,賠償金將捐出做公益。(圖:趙少康辦公室提供)

媒體人周玉蔻2021年於放言傳媒、民視節目和臉書上,誣指中廣前董事長趙少康家暴、拋妻棄子等不實言論,遭到趙少康提告。最高法院今(13日)駁回上訴,判周玉蔻、民視應連帶賠償200萬元,另周玉蔻須單獨賠償20萬元,並移除相關言論,且不得再散布相關內容,全案定讞。趙少康感嘆,再多10倍賠償都不足以彌補自己受到的傷害,賠償金將捐出做公益。

趙少康聲明全文:

周玉蔻因不實言論被判賠償並禁止發表相關言論,這一事件確實為媒體人和公眾人物提供了重要的警示。

未經證實的指控已成周玉蔻的慣性,靠損害他人名譽,博取聲量,終會導致個人信譽失敗。媒體也要約束主持人,不能放任主持人利用媒體損壞他人名聲,然後兩手一攤說媒體自己都沒有責任。

我尊重司法判決,相信司法的公正性,但仍然認為220萬的賠償金額判賠太輕。在美國損害名譽是賠償很重的,起碼是百倍以上,在台灣這金額雖然已算是相當高額,但我認為再多都不足以彌補我受到的傷害。打官司曠日費時,我雖然勝訴,卻也受到重重的傷害。

周玉蔻靠著點擊率和聲量不惜違背犧牲媒體人的職業道德,藉以博取民進黨政府的青睞,獲取高額資源,當她認為可獲利大於可能賠償的金額時,更會肆無忌憚的使用相同的套路,希望這判決能給她一個警惕!而民進黨政府、國營事業及其外圍到底直接、間接的支持、補助她高到多少錢,也應該說個清楚。

我真誠對周玉蔻建議:應從此次事件中吸取教訓,深刻反省,重新審視自己的言論標準和職業操守。也希望社會在接收信息時應保持批判性思考,不盲目相信未經證實的言論,唾棄不負責任的媒體。對於已經多次發佈不實言論而遭法院判刑或要求賠償的消息來源,更應謹慎查證後再報導。

最後我再重申,周玉蔻女士及民視賠償後,我會將賠償金捐出做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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