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資產管理平台Steaker創辦人黃偉軒,涉嫌違法吸金詐騙數億元,22日被法院聲押禁見,目前全案朝違反《銀行法》、詐欺罪等方向偵辦。金管會銀行局今日也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Steaker有沒有非法吸金,屬於刑事責任,必須由司法機關認定,也提醒業者要評估適法性,以免觸法。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表示,「Steaker目前為止尚未完成防制洗錢的法遵聲明。對於藉由虛擬通貨來從事的活動,如果有涉及刑法的詐欺行為或者涉及洗錢防制法的洗錢行為,乃至於有非法從事金融特許業務,這些部分都是屬於刑事責任,刑事責任必須由司法機關來認定。」
檢調接獲檢舉,Steaker自2020年起涉嫌未經許可,公開推出各式各樣的投資方案,以固定利率對外招攬投資,不法吸金新台幣逾億元,涉嫌違法銀行法等罪。林志吉也強調,業者應該要自行評估其適法性,避免涉及到非經許可從事金融特許業務。若對於法令規定有疑義,事實上金管會有提供諮詢,包括金融科技創新園區等協助創新事業釐清相關適法性疑義。
全球第二大虛擬貨幣平台FTX倒閉,代操平台Steaker連帶損失慘重,針對加密貨幣投資有無違反銀行法?林志吉表示,要看司法機關的見解。
此外,證期局副局長高晶萍也提到,「目前只有核定開放證券自營商可以經營STO(證券型代幣發行)業務」,任何平台涉及到金融特許業務,比如說證券期貨等相關特許業務,都要經過特許,如果有觸犯到特許業務,由司法機關依照個案情節具體認定有無相關刑事責任,提醒平台業者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