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摑文化部長鄭麗君非妨害公務 資深藝人獲不起訴
資深藝人鄭惠中今年初掌摑文化部長鄭麗君引起外界撻伐,事隔幾日,她註冊中國新媒體平台「今日頭條」帳號,發文罵鄭麗君,並用「牠」當作代名詞。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鄭麗君當時並非執行公務,不構成妨害公務,且未提告傷害罪,今給予鄭惠中不起訴處分。
鄭惠中從1月2日起一連兩天發文罵鄭麗君,並表示打鄭麗君巴掌讓她完成了一樁心願,「因為我覺得這麼一個沒文化的人當文化部長,簡直是莫名其妙」。
鄭惠中還以「牠」形容鄭麗君說,「牠推翻中華文化、要把建國中學校門框上的禮、義、廉、恥拆除下來、計劃廢除中正紀念堂、撤除儀隊、對年輕人注入不正確的歷史觀、鼓勵斬首蔣公銅像、潑漆(對動手者不處分就是鼓勵)、焚燒青天白日旗,也視而不見,牠可以當文化部長?不令人生氣嗎?還推廣同性戀,可以原諒牠嗎?」
3日,鄭惠中再度發文,使用許多情緒性字眼大罵政府,並表示「我習慣用(牠)字形容牠們」,希望2020用選票把可惡的台獨趕下台,「我感謝同胞給我這麼多的支持鼓勵,讓我更有勇氣面對這件事惹來的官司。」
為釐清鄭麗君是否為公務行程,本次行為是否觸犯妨害公務罪,北檢傳喚她到案說明,訊後檢方諭令限制住居。檢方調查後,因鄭麗君未提告傷害,且當時並非執行公務,不構成妨害公務,今不起訴鄭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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