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鼓勵寶寶提早接觸副食品,別再相信1歲以後再吃蛋這種理論了!

嬰兒與母親

更新於 2019年07月31日15:02 • 發布於 2019年07月31日00:00
鼓勵寶寶提早接觸副食品,別再相信1歲以後再吃蛋這種理論了!

Q 為什麼會有讓寶寶延遲接觸某些含過敏原食物的說法呢?

A 在早期一、二十年以前,國外就有這樣的說法。就理論上來看,嬰兒(0 ∼6 個月)或較大嬰兒(6 ∼12 個月),免疫系統尚未成熟,免疫細胞正處於辨識的學習階段。

寶寶食用含過敏原的食物,如:牛奶、雞蛋、大豆、小麥、花生、堅果及海鮮類⋯⋯等,體內尚未成熟的一種免疫細胞,如「後天性免疫」(或「特異性免疫」),就會「辨識」並「記憶」這些過敏原。因此,有些專家認為,在幼兒階段(一歲以後),一旦過敏原進入體內,免疫系統就會迅速反應,產生抗體,而形成不必要的發炎反應及過敏症狀。也因此才會有讓寶寶「延遲」接觸這些過敏原食物,延至一歲後才接觸的說法。

 

Q 還聽過,光是一個蛋,就要分階段吃:0 ~ 6 個月嬰兒吃全母奶,6 個月後的較大嬰兒可以給蛋黃,然後一歲後的幼兒才能吃蛋白,這說法是有根據的嗎?

A 不,應該說,以上只是推論與假設。但是,近幾年,歐美的研究結果並未證實這樣的說法。

簡單來說,以前專家認為,等到小朋友的免疫系統發展比較健全時(如一歲後的幼兒階段),再來接觸牛奶、雞蛋、大豆、小麥、花生、堅果及海鮮類等含過敏原的食物,才比較不容易形成過敏。但這樣的說法,其實是沒有科學研究證實的。近來許多研究否定了這個說法。

所以,2015 年「美國過敏、氣喘與免疫學會」 特別在小兒營養專欄說明了一個重點。延遲接觸過敏原食物(如讓一歲以後的幼兒才接觸牛奶、雞蛋等),並不會產生保護作用的。反而是6 個月後的較大嬰兒,應該更早鼓勵開始接觸副食品,才能減少未來過敏體質的發生機會。

 

Q 所以 6 個月大後的較大嬰兒,要準備進入副食品階段時,事實上,雞蛋、牛奶等過敏原食物,不需刻意延後或避免?

A 是的,只要父母沒有食物過敏的病史,或嬰兒的兄弟姊妹未曾有過食物過敏的前例,其實,都不用刻意「限制」或「延遲」哪一類食物。

 

Q 那開始接觸副食品,要注意什麼呢?

A 給予副食品的時間點,要看每個嬰兒的狀況。一般來說,通常在嬰兒4 ∼6 個月時,就可以接觸了。剛開始呢,可以先從米糊、蔬菜泥、紅蘿蔔泥、少量的澱粉開始食用,用一個小湯匙餵食,初期一天嘗試一種,每種嘗試一次,並觀察嬰兒情況(如皮膚是否發癢、起疹子?)若無任何異狀,就可慢慢增加副食品的量。每次評估約3 ∼5 天,情況良好,就可增加種類。

一般來說,蔬菜類、水果類、奶類、蛋類、豆製品類,肉類及全穀類,都可以嘗試。提早讓寶寶適應副食品,可以訓練寶寶對食物的接受度。另外,在選擇副食品時,很重要的一點是,未滿一歲的寶寶要避免接觸蜂蜜或含蜂蜜的食物,那是因為蜂蜜很容易受肉毒桿菌的芽孢汙染,對嬰兒尚未健全的免疫系統來說是一大風險。而在營養素方面,嬰兒在6 個月大後,體內鐵質的儲存開始降低,光靠母乳,其鐵質的供給會不及嬰兒快速生長所需,所以鼓勵提早接觸副食品,讓嬰兒更早適應,逐步增加食物種類,水果類、米湯、或果汁都不錯。當嬰兒適應良好,就可進一步接觸雞蛋、肉類、動物肝臟或肉泥,從中獲取良好的鐵質來源。

 

本次搜查結論

1.近來的研究顯示,鼓勵4 ~ 6 個月時的寶寶,提早接觸副食品,對於未來減少食物過敏原的體質發生,有其正面幫助。針對雞蛋、牛奶等「過敏原食物」延遲到一歲後才接觸,這樣的說法其實是欠缺科學佐證的。

2.只要父母或嬰兒的兄弟姊妹沒有特定的食物過敏病史,所有食物都應該被鼓勵作為「副食品」,但記得,未滿一歲的寶寶,千萬不可食用蜂蜜或含蜂蜜的食物。一般來說,蔬菜類、水果類、奶類、蛋類、豆製品類,肉類及全穀類,都可以嘗試,起初要循序漸進,並且多觀察嬰兒的反應,提早讓嬰兒適應副食品,一來可以幫助加強口腔的咀嚼能力,二來可以改善6 個月後的寶寶,體內鐵質儲存開始不足的營養問題。

 

本文節錄自遠流出版《營養關鍵32問》

買書請至此→博客來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親子相關文章

01

B流症狀幾天會好?流感症狀差異、潛伏期與預防方法

媽媽寶寶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