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陳情反射鏡破損應更換 竹市府公務員竟冷回「叫議員花錢幫忙換」
〔記者洪美秀/新竹報導〕一面破損反射鏡更新,要等多久才能換掉?新竹市議員曾資程接獲市民反映反射鏡破損影響安全,打電話跟市府交通處反映,結果承辦人員竟回「叫議員花錢幫忙換啊!沒反射鏡就要自己注意交通安全啊!」如此官僚態度實在讓人傻眼!曾資程痛批這樣的公務員心態到底要折騰市民多久?市民的公共安全到底要等多久?這些事恐怕要等到罷免掉涉貪停職的市長高虹安,市府才可能把事情做好。
曾資程說,去年12月及今年2月市民向里長反映,多處路口反射鏡損壞,需要更換確保用路人安全,透過市府行政管道申請,卻遲遲不見修繕更新。市府交通處回覆因年度開口契約尚未決標,無法立即更換,要等到3月決標簽約後,廠商才會進場施工,但市民等到4月實在等不及了,打電話到交通處,想不到竟得到「沒有反射鏡、本來自己就要注意交通安全」,「那你跟里長、議員同姓如果是親戚,不會叫議員、里長花錢幫你更換。」市民氣呼呼來電投訴上述情形。
曾資程說,擔任議員10幾年,很少針對各別局處承辦咎責,通常會要求局處首長,在局處會議作通案宣導改善缺失。沒想到高虹安主政下的交通處公務員竟如此回覆市民,實在誇張。
市府交通處表示,因交通設施維護數量大,相關修繕作業皆依民眾陳情及通報案件的受理順序進行登記及派工處理。針對議員反映反射鏡損壞一事已完成錄案,並依序安排修繕作業。另有關交通處人員態度不佳情況,經了解,發現民眾所述內容與實際情況有所出入,但未來會提醒所有人員,應以正確、尊重的態度面對民眾反映與陳情。
曾資程說,這此個案顯示市府團隊的顢頇與失能,市府局處年度的開口契約,通常前1年底完成招標、決標程序,才能在新的年度因應各種突發狀況,交通處遲至4月才完成相關作業,交通處長官員也回覆說要看廠商的量能,讓他感嘆處長連部屬都帶不好叫不動,連合約廠商也要看其臉色,高虹安執政的市府團隊沒有重大建設,連例行性工作也做得零零落落。
他說,服務處不排除自行雇工更換,並委任律師依民法「無因管理」遞狀控告市府,要求給付更換費用,藉此突顯市府的失能與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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