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選罷法加嚴版明施行 35泛藍委、17綠委罷免案適用舊法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5年02月20日00:46 • 發布於 2025年02月19日11:19
中選會。(資料照)

〔記者李文馨/台北報導〕總統賴清德昨公布連署須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的「公職選罷法修正條文」,該法案預計明日正式生效,今日是適用舊法的最後送件日。中選會表示,截至下午5時半止,共收到64案罷免案送件數,總計有52位立委罷免案(國民黨34位、無黨籍1位、民進黨17位),其餘為市縣長、市縣議員罷免案。

立法院會去年底在藍白立委人數優勢下,通過加嚴罷免連署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案」,三讀條文明定,罷免提議人、連署人名冊,須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若利用他人個人資料,未經同意偽造、假冒提議、連署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行政院提出覆議反制,但在立法院再度被藍白挾人數優勢否決。

全台各地民團自2月3日起陸續赴中選會遞交第1階段罷免提議書。中選會表示,迄今(19日)下午5時半為止,收到的罷免案為64案,其中54案為立委罷免案(綠委吳沛憶、吳琪銘罷免案各有2案),1案為市縣長罷免案,9案為市縣議員罷免案。扣除掉重複送件數,目前共有52位立委面臨罷免,國民黨34位、無黨籍1位、民進黨17位。據了解,今日新增之立委案為宜蘭縣立委陳俊宇。

據統計,中選會已收到52位立委罷免案,其中,國民黨39席區域立委,扣除3席原住民立委,已有34位立委被遞交罷免案,僅剩金門陳玉珍、連江縣陳雪生尚未被遞交罷免連署書,加入國民黨團運作的無黨籍立委陳超明也成為被罷對象;民進黨立委則有17位面臨罷免。

中選會說明,「公職選罷法」修正公布施行日起提出之公職人員罷免案,適用新修正之法律規定;至於法律修正公布施行前提出之公職人員罷免案,依該法第131條規定,仍適用修正前之規定。中選會也提醒,此次選罷法修法新增利用他人個人資料偽造、假冒提議或連署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之規定,請民眾務必遵守法律規定,以免觸法。

點開加入自由電子報LINE官方帳號,新聞脈動隨時掌握!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越南移工搭火車400萬現金丟了!真相扯出逾2億驚人內幕...主嫌逃了 

太報
02

獨家》2公里收5萬!雙北拖吊蟑螂橫行 警將以詐欺、組織罪列治平檢肅

自由電子報
03

女看護顧傳產董座10年 死後從老董子女手中討到千萬遺產

聯合新聞網
04

韓國瑜:藍黨團有窒息危機 軍購條例誤判恐四面楚歌

中央通訊社
05

堂嬸遭姪性侵 她滿臉DNA崩潰!案發10年判決大反轉

EBC 東森新聞
06

快訊/越南移工「台鐵遺失400萬」扯出地下匯兌小吃部 經手破2億元

三立新聞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留言 14

留言功能已停止提供服務。試試全新的「引用」功能來留下你的想法。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