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柴油車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今年底到期,行政院會明(1)日擬通過貨物稅條例修正草案,將優惠延長四年至2026年底,每輛車最高減徵貨物稅40萬元。
為加速汰換老舊大型柴油車,改進空氣品質,自2017年8月18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凡報廢符合規定之大客車、大貨車、大客貨兩用車、代用大客車、大型特種車,並購買上開全新車輛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可透過產製廠商或進口人向國稅局或海關申請減徵退還貨物稅額,最高上限40萬元。
根據行政院稍早公布議程,行政院會1日擬通過財政部「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6修正草案。根據草案內容,大型柴油車減徵期限將從今年底延長到2026年12月31日,每輛最高減徵貨物稅4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