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搶救血汗醫護!大醫院違反勞基法加重處罰 8月正式上路

風傳媒

更新於 2025年06月06日08:15 • 發布於 2025年06月06日08:15 • 林上祚
勞動部修正「違反勞動基準法裁處罰鍰共通性原則」第4點規定,增列「經衛生福利部辦理醫院評鑑評定為『醫學中心』及『區域醫院』之醫院」為加重處罰對象。示意圖。(資料照,柯承惠攝)

勞動部近日修正「違反勞動基準法裁處罰鍰共通性原則」第4點規定,增列「經衛生福利部辦理醫院評鑑評定為『醫學中心』及『區域醫院』之醫院」為加重處罰對象。前開修正規定,自114年8月1日起生效。

勞動部說明,為使各地方勞動行政主管機關依勞動基準法裁罰時,有一致性處理規範,訂有前開共通性原則。其中第4點所列事業單位或雇主,有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32條、第34條、第36條或第39條規定者,主管機關應審酌其資力及3年內再次違反同條規定之次數,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加重其罰鍰至法定罰鍰最高額2分之1。

勞動部表示,為回應外界關切護理人力短缺、超時工作問題,及反映對醫療院所違反勞動基準法有關加班時數計算及積欠加班費的裁罰金額過低,經邀集衛生福利部及各地方主管機關研商後,考量具一定經濟規模的企業,應有完善管理與內控能力,對於勞工權益的保障,應課予較高標準,而具一定規模的大型醫療院所,亦應課予與上市或上櫃事業單位相同程度規範,爰修正規定,督促其善盡法遵義務。(推薦閱讀)人物》「賴清德女帳房」這次支支吾吾!行政院大砍地方預算出了什麼事?

勞動部補充說明,勞工如有提供勞務逾正常工作時間,雇主應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給付勞工加班費,加班時數如有未滿1小時者,仍應依實際加班時間計算(例如:加班20分鐘,換算為20/60小時計給加班費)。勞工如發現雇主有違反法令情事,均可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或撥打「1955」勞工申訴專線提出申訴,以維護勞動權益。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蘆洲蔥油餅妻40多歲求神才得子 家屬悲憤:竟是來討債的

鏡報
02

康建生技4死 槍手李鴻淵3死刑被撤銷!律師引張文案:應判死

自由電子報
03

學生偷抄聯絡簿遭老師「公審」!心靈受創家長提告 導師判賠3.9萬

新頭殼
04

蘆洲逆子弒親後洗刀、躲新莊 新北院裁准羈押禁見

鏡報
05

恐怖虎媽浴室囚女900多天「活活餓死」 貓爸未伸援一併起訴

太報
06

40歲才跟神明求來這兒子...蔥油餅夫妻慘死逆子刀下 36歲啃老兒「害至今仍僅能租屋」侄爆料:月拿數萬

鏡週刊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