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翁正杉/ 整理 羅東地區4月20日凌晨發生住宅竊案,嫌犯闖入民宅盜走逾7萬元金飾。
警匪相遇時嫌犯開車突圍逃逸,羅警在8小時內調閱監視器以車追人、埋伏逮人,並起出全部贓物,全案依竊盜罪嫌送辦。
警方持續追查共犯及銷贓管道。
案發後羅警加強轄區巡邏,在當日下午14點許,員警於羅東鎮街頭發現該車,欲攔查時嫌犯駕車突圍逃逸。
羅警調閱沿途監視器後掌握車輛路線,警方遂設置埋伏。
於晚間20點許,在鎮內查獲該名嫌犯,現場並起獲遭竊金飾等贓證物。
偵訊時該名男子坦承犯行,全案依《刑法》竊盜罪嫌移送宜蘭地檢署偵辦。
警方目前正擴大追查是否有共犯參與及贓物流向,並提醒民眾加強居家安全措施,若發現可疑人士應即刻報案。
🔍《刑法》第320條:竊盜罪刑期 🔹 一般竊盜罪(單純偷竊):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 加重竊盜(如侵入住宅、攜帶兇器): 若符合下列情況之一,則屬加重竊盜罪,刑期更重,依《刑法》第321條: 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十萬元以下罰金。
✅常見加重情節包括: 侵入住宅或有人看守之建築物; 夜間犯案; 三人以上共同犯案; 攜帶凶器; 偽裝公務員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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