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檢察官斥柯文哲犯後態度不佳 求刑28年6月

中央通訊社

發布於 2025年12月24日13:11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4日電)北院審理京華城等案,昨天全案辯論終結,定115年3月26日宣判。北檢檢察官昨庭上說,柯文哲犯後態度不佳、一再聲稱遭受政治迫害,以髒話罵檢察官等,建請判處28年6月。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柯文哲政治獻金案,去年底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圖利、公益侵占與背信等罪嫌起訴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等11人,具體求處柯文哲總計28年6月徒刑。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自15日起進行言詞辯論程序,昨天進行柯文哲、應曉薇及沈慶京答辯。庭訊進行量刑辯論時,檢察官表示,建請法院審酌柯文哲有起訴書所載犯後態度不佳情形。

檢方說,柯文哲於偵審程序一再聲稱遭受政治迫害、政治偵防,審判期間多次在法庭上以不當言詞或髒話辱罵檢察官,並向檢察官丟擲物品,又以其名義在社群網站張貼文章或圖卡,扭曲審判過程及到庭證人證詞、攻擊檢察官、法官及對其不利之證人,或容任支持者以包圍地檢署、網路恐嚇檢察官、法官等方式,對司法施加壓力。

檢察官表示,這種不尊重司法的做法,已經不僅是針對檢察官,包括地院法官、高院法官,都受到高度壓迫,史無前例,因此建請法院仔細審酌柯文哲的犯後態度,並就柯文哲行為,判處起訴書所載的刑度。

另一方面,審判長在庭上表示,依據刑事訴訟法新法規定,被告當法院審判期間停止羈押,得命被告於宣判期日到庭,如果被告並未到庭,法院可以逕行拘提,因此詢問檢察官及被告意見,檢察官就此回答應到庭,在庭的柯文哲、應曉薇及沈慶京,也同意,審判長諭知3人在宣判日須到庭。

京華城案被告當中,於法院審判期間停止羈押的人,包含柯文哲、應曉薇、沈慶京及李文宗,審判長日前在李文宗結辯時,也已告知上述情形。(編輯:龍柏安)1141224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北部老夜市榮景不再變「夾娃娃機街」 在地居民感嘆:現在閉眼走都不會撞到人

鏡週刊
02

大直臭豆腐名店愈罵愈紅 拔髮女鄰居曬照苦笑:很多人朝聖看有多臭?

鏡週刊
03

姊姊從門縫驚見「人影重疊」!22歲男3度激戰15歲妹子 他媽竟提1要求 少女爸氣炸告到底

鏡報
04

高金素梅涉貪100萬交保 289字再發聲:司法迫害

EBC 東森新聞
05

勤益科大生遭輾頭破慘死!女友見遺容心碎「像睡著了」:我一直一直哭

三立新聞網
06

跨年夜衝連鎖麻油雞店倒不明粉末! 檢起訴4嫌求從重量刑

EBC 東森新聞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