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一名吳姓男子去年1月涉嫌勒斃張姓女友後,將分屍7大塊棄置,台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指嫌犯坦承犯行、有教化可能,依殺人、棄屍等罪合併判處無期徒刑今(13日)台南高分院駁回上訴,維持無期徒刑判決。
30歲吳姓嫌犯不滿大他12歲在酒店上班的張姓女友,3年多前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後交往同居,案發時,死者準備外出和客人應酬,嫌犯醋勁大發將她勒斃,分屍後棄置東區巴克禮公園附近重劃區。
一審判決書指出,吳嫌性格偏差、自私自利,行凶手段殘忍,但因為沒有前科且坦承犯行,仍有教化可能,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生,今台南高分院維持一審判決。
留言 61
馮天駿
台灣恐龍法官又會以凶嫌是精神病患,可教化,無罪判決,社會治安敗壞,台灣是犯罪天堂鬼島。
2020年05月13日15:02
張ㄏㄠ
都用初犯來減刑就好啦⋯⋯扯
2020年05月13日11:21
劉全盛
法官人人能當因爲不管犯什麼大罪都是有教化!退庭
2020年05月13日07:18
ivy美胸師
人格偏激還教化什麼?恐龍法官眼瞎?廢物關牠國家還要用所有納稅人的錢養牠,浪費,不如救濟貧困或是動物
2020年05月13日07:12
乾
2020年05月13日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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