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理大女廁偷窺 26歲工程師准保釋 不得接觸證人及前往理大
26歲工程師涉於香港理大女廁偷窺女子X,他被控一項窺淫罪。案件今(30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莫子聰應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3月12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及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見。被告續准保釋,但不得離港或接觸控方證人,以及不得前往香港理工大學。
被告李卓彦(26歲,報稱工程師)被控一項窺淫罪,指他於去年4月11日在香港九龍油麻地育才道11號香港理工大學B座3樓女廁內暗中觀察/拍攝一名女子X,而該X所處的地方,屬身處該地方的個人按理能被預期可能會裸露、露出私密部位或進行私密作為者,及該X處身於令人對保存私隱有合理期望的情況,及該男子李卓彦不理會該X是否同意被他觀察/拍攝。
案件編號:KCCC 317/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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