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日報A1:廢政又一例 戴安全帶玩強制 僅6日跪低
繼垃圾徵費計劃胎死腹中後,強制巴士乘客佩戴安全帶的新法例於1月25日生效,在一片擾民之聲及質疑法例條文寫法有誤的情況下,實施僅6日,政府又再跪低。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昨日指經諮詢律政司法律意見後,承認條例技術上有不足之處,未能完全反映立法原意,將盡快安排刪除有關條文,暫不會有法定要求巴士乘客佩戴安全帶,政府亦不會按該條文執法。她又指當局會在完善法律條文後,再諮詢立法會,然後再推出,但未有確實時間。
陳美寶指連日來聽到很多來自公眾、傳媒及議員的意見。她認為負責任的做法是先刪除有關條款,然後刊登憲報,再在立法會進行省覽,又重申政府的初心和原則只有一個,就是為保障乘客出行時的安全,未來會繼續以教育及宣傳為主,培養大家自覺佩戴安全帶、保障自身安全的習慣。
被問及法例在草擬到執行及官員多次解說,為何未有發現條文有不足之處,是否反映有官員失職,她承認情況不理想,導致執行時市民產生不同看法,亦可能有不清楚的地方,所以需要盡快修正及補足,希望廣納市民的意見,但未有就事件道歉。
在新規例實施後怨聲四起,又發生有人剪斷巴士安全帶事故,亦有人惡意把錫紙塞入安全帶扣,令長者無法解開安全帶,更有不少市民批評罰則過高,甚至有前議員質疑法例條文不清晰。修改後的《道路交通(安全裝備)法例》第374F章第8AB條訂明,每一輛巴士都必須在乘客座位設置安全帶;第8D則訂明,凡乘客乘坐第8AB適用的巴士,都必須佩戴安全帶。
當年有份投票通過有關法例的前議員江玉歡日前在社交平台貼文,指收到市民求助希望她能解釋條例罰則等,她翻閱條文發現問題。她續指相關法例的立法原意及精神有文件支持,而當日政府提交文件中亦有寫明適用於今年1月25日或之後首次登記的巴士。被問及當日有否看到有關條文,江玉歡稱當日議會有留意到有關條文,但又說自己是作字面解讀,「可能我理解錯呢」。
對於政府新聞公告指「若上述車輛的座位已配備安全帶,不論車輛是否新登記,司機和乘客都必須佩戴」,江玉歡指「唔知邊位人士去作呢份新聞公告」,對方可能出於「好審慎,好希望市民安全」而寫,因此政府要解釋清楚。她亦強調法律應該凌駕新聞公告。
有資深大律師亦指條例僅列明適用於1月25日或之後首次登記的巴士,即代表乘客乘搭此日期前登記的巴士,不受新例規限,如沒有佩戴安全帶,亦不會被檢控。不過他指政策原意是保障市民安全,呼籲市民無論何時都佩戴安全帶。
有大律師認為單從字面解讀,市民乘搭1月25日前登記的巴士,應該不受新例規管,但考慮政府立法原意(legislative intent)。他指自新例生效以來,收到查詢,又認為政府就今次安全帶法例的立法倉卒,對公眾的諮詢較少,導致市民有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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