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YBE被指控憑這三件事”毀了K-POP!”
一則推文在K-POP圈掀起了全面性的爭論。該推文原本並未點名任何公司,卻列出了「K-POP產業中最該殺的三個混蛋」。
케이팝에서 쳐죽여야할 새끼 탑3
1. 노래 브릿지 없앤 새끼
2. 상시 멤버십 연 새끼
3. 노래 2분대로 줄이고 중독성 강조하는 챌린지노래 만든새끼— 광숙이 (@suhaxenhypen) November 6, 2025
@suhaxenhypen 表示:
“1.那個把歌裡的橋段(bridge)拿掉的人。
2.那個開啟「可續費的付費會員」的人。
3.那個把歌曲縮短到約2分鐘,並把歌做成適合社群挑戰的「洗腦段落導向」的人。”
在這些改變之前,K-POP歌曲傳統上長度約3~4分鐘,通常遵循「主歌—副歌—橋段—高潮—再一次副歌」的結構。粉絲專屬會員也通常是不可續期、而且多為終身會籍,每一期只在特定日期開放一次入會,讓只是想買票進場或拿福利的路人型粉絲較難臨時加入。
短短數小時之內,這則貼文就在社群平台上炸開,網友開始連連看,許多人點名HYBE是帶頭引入這些做法的一方。
「2.HYBEㅋㅋㅋ」
「HYBE。」
「把英文加進歌曲、把歌變短,不就是為了追隨全球潮流,好打進國際市場嗎?(我不在乎HYBE沉不沉,但一定要把房時爀抓住。)」
「HYBE毀了K-POP。」
「最早不是HYBE讓人可以進場看音響檢查嗎?我當HYBE粉的時候,記得罵過超多次,因為他們把海外做的 音響檢查搬到韓國來。後來其他公司也開始跟進了。」
隨著K-POP規模越來越大,產業內的改變在所難免。越來越多國際化的做法被帶進本土場景,這也讓懷念舊日風貌的老粉感到失望。
另依方面,前ADOR代表閔熙珍對前HYBE代表朴智元與首席溝通長朴泰熙提出的刑事告訴已遭警方駁回,警方認定HYBE存取她的公司電子郵件屬合法行為。
據TenAsia 11月6日獨家報導,首爾龍山警察署已於10月14日決定不將本案移送檢方。此案源於去年11月閔熙珍的指控,稱朴智元與朴泰熙未經授權非法存取她的工作電郵與筆電,違反《資訊通訊網路法》。
閔熙珍主張,二人未經同意對公司配發的筆電與電郵進行鑑識檢查、取得KakaoTalk訊息並對外外洩。HYBE則否認指控,表示閔熙珍從未歸還公司筆電,且公司在內部稽核期間存取其工作電郵,是經授權且適當的。
警方調查未發現證據支持「閔熙珍已於2022年8月歸還筆電」之說,並認定HYBE在稽核期間存取其工作電郵具有正當事由。調查單位同時裁定,HYBE並未在未經同意的情況下,非法扣押或搜索共同告訴人,前 ADOR副代表,所使用的筆電。
隨著警方認定HYBE的稽核及取得之證據均屬合法,閔熙珍在其對公司的相關民事訴訟中,恐將面臨不利處境。
值得注意的是,據稱HYBE取得的KakaoTalk對話內容,包含閔熙珍與前ADOR副代表之間,關於讓ADOR與NewJeans脫離HYBE獨立運作的討論。
另一方面,閔熙珍的法律代理人(金・張法律事務所)已向YenAsia證實此案遭到駁回,並表示計劃對警方的決定提出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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