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年前一起發生在紐約的殺警案,當時負責偵辦的員警抓了2名黑人少年頂替,栽贓他們就是凶手,法官誤信之下,讓這2人一關就是17年。其中1名無辜少年在獄中苦學法律,假釋後持續上訴,終於平反獲判無罪,他激動的握住法官手,低頭哭泣說「我為這一刻奮鬥了27年」,全場為之動容。
1991年在美國紐約布魯克林區發生一起殺警案,2名員警下班開車被當街攔下,2名年輕人拿出槍要搶車,對峙當中1名員警中槍不治,另1人則重傷送醫。全市員警激憤,急著找出兇手。
當時負責偵辦的員警路易斯(Louis Scarcella),是破案率第一名的明星刑警,他明查暗訪,發現監視器畫面無法辨識,沒有目擊者看到凶手長相,現場也沒有採集到可疑指紋,僅有倖存員警說凶手是2名白皮膚的20多歲年輕人。
路易斯決定找人頂罪,以維護自己高破案率的名聲,他隨意抓了約翰(John Bunn)與羅西恩(Rosean Hargrave)2名黑人少年,不理會對方提供的不在場證明,在偽造證據與誘導審判下,很短時間就將2人定罪關入監獄中。
約翰不甘心被誣陷,他在獄中開始自學法律,被關17年中他表現良好,在2009年假釋出獄,成立非營利組織「AVoice4TheUnheard」,幫助像他一樣遭遇的人;而好巧不巧,就在這段期間,路易斯偵辦的不少案件都被檢察官與法官發現破綻百出,開始一件件往回查,發現許多都是冤案。
約翰於是再次蒐集證據提出重審,法官審理發現,當時倖存的員警作證時,明確指出嫌犯是2名白皮膚,20多歲的年輕人;但事後看照片卻指認約翰與羅西恩就是凶手,而這2人都是黑皮膚,年紀也不符合,前後說法差異非常大。
法官並傳喚其他警界人士作證,證實路易斯經常利用其職權進行偽造證據,誤導偵訊的手段,讓法官錯信而誤判。就在2018年5月16日,審查法官當庭宣判2人無罪釋放。約翰當下非常激動,上前緊握住法官的手,低頭靠著桌面痛哭失聲,說自己「為了這一刻已經奮鬥27年」,讓法庭上所有人為之動容,紛紛給予鼓勵。
原本14歲的少年約翰,經過冤獄27年的折磨,已經成為41歲的大叔;而當年的明星警探路易斯雖已退休,但因涉及多項偽證與誤導判決的罪嫌,過往醜事被逐一翻出,正在接受調查。
留言 238
Fran.L
說真的,如果死刑就救不回自己了⋯
2018年09月23日09:17
光
痾,不好意思...內文說27年,標題打17年?
2018年09月23日01:11
Honda Lin
好強的記者喔,標題17,內容27,常常打錯字就算了,連數字也可以錯,以前的記者國文不會,現在是數學也不太會....
2018年09月23日00:47
王鴻
所以標題應該要寫27才對🤔
2018年09月22日18:54
定洋
所以到底是17年還是27年?
2018年09月22日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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