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真這麼好康?刷卡拿現金 借款民眾恐觸法

TVBS

更新於 2018年11月06日12:04 • 發布於 2018年11月06日12:04 • TVBS新聞
圖/TVBS

現在坊間很多刷卡換現金的小廣告,誆稱說去刷卡買賣場的禮物卡或是洋酒,說轉賣回去給業者,刷1萬能立即拿9千元現金,讓急需錢周轉的民眾,利用假交易的手法,其實不管是放款業者以及民眾,恐怕都是觸法的,除了違反商會法之外,如果民眾明知道還不出銀行卡費,這可能還涉及詐欺罪。

圖/TVBS

你急需用錢嗎?有網路廣告標榜來找他準沒錯。

直接就在現場算錢給你,只要信用卡刷得過就可以,現今網路上很多刷卡換現金的小廣告,規則很簡單,去賣場刷卡買禮物卡,拿著禮物卡業者就會給現金。

放款業者vs.借款民眾:「2萬扣1成喔!2萬扣1成,拿1萬8。(不是說97嗎?),97是回收的費用,刷卡會有5%的發票,基本上刷卡換現金都是扣1成,不管你到哪裡都一樣!」

圖/TVBS

或是像這位小姐也一樣,急需用錢,拿著信用卡就能有現金周轉,但這回不是去櫃檯刷卡,竟然在後行李箱就刷。

放款業者vs.借款民眾:「這張2萬?(對啊!),這是刷洋酒禮盒,我們自己是洋酒行。」

穿著白色上衣的男子自稱是洋酒商,反正就像是刷卡買洋酒,再轉賣回去而已,因為回收總是要些手續費, 他們都說不違法,只是這名男子一下說賣洋酒,一下變成收禮物卡,身分好多變,卻根本是同一人。

圖/TVBS

放款業者:「你就是把錢儲值在裡面,然後等一下把這個東西賣給我,就這麼簡單。」

聽起來好像很簡單也不違法,其實之前刑事局早就抓過這類的放款集團,他觸犯的罪名是一般經濟犯才會聽到的,集團根本沒有放款業務牌照,違法放款,已經觸犯銀行法以及商會法,最重10年有期徒刑,而借款的人別以為自己也沒犯罪,除了同樣商會法外,如果早知道還不出錢來還刷卡,就是詐騙銀行。

雖然借款就該循正常的管道,偏偏有些人早就信用破產,只好找尋偏方,有錢花了卻也觸法吃上官司。

最HOT話題在這!想跟上時事,快點我加入TVBS新聞LINE好友!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快訊/驚悚雙亡!路竹失控車「保齡球式橫掃」 路邊2無辜騎士慘死

三立新聞網
02

台中房仲拿潤滑液...3度闖女友「女兒房侵犯」!還噁掰大腿 生母知道真相崩潰提告

鏡週刊
03

彰化豆花伯坐路邊躺椅沒收攤...久喚不醒 竟全身冰冷已明顯死亡

台視
04

北市內湖「一家3口」釀悲劇 母明顯死亡…父女清醒緊急送醫

太報
05

趁小姨子睡著「偷潛入房間上演SOD」 屏東姊夫想吃「姊妹丼」和解下場GG了

鏡週刊
06

帶智障母摸黑抓蝦溺斃…王忠義被控殺人無罪確定 過失致死判刑

聯合新聞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留言 3

留言功能已停止提供服務。試試全新的「引用」功能來留下你的想法。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