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眾為阻止香港立法會審議《逃犯條例》(送中條例),昨晚徹夜留守立法會外,癱瘓周邊交通,原定上午11時舉行的二讀辯論會議宣布延後,12日下...
留言 314
林宏叡
總比台灣的桃機查獲逾億大麻花 警方噤聲來得光明正大
2019年06月14日03:01
韓宗德
坦克開出來才有用啦
2019年06月13日15:43
張啟明
1、如果你們真的想反對修改條例,麻煩仔細看一下條例。條例裏明文規定,剔除了涉嫌政治犯,言論自由等案件。條例規定,案件需要同時觸犯兩地法律才可引渡。條例規定,案件需要達到7年以上重罪才可引渡。條例規定,死刑不予引渡。條例規定,香港法院擁有終審權。條例規定,需要特首同意才可引渡。
2、香港司法獨立。香港法院有終審權,上面提過。不僅如此,香港的法官,半數以上都是外籍,或者雙籍。基本上都是前英聯邦國籍。
3、香港人到底想要怎樣的一個香港,藏污納垢之地麽?法外之地麽?香港人引以驕傲的法制呢?
2019年06月13日13:29
洧
看看大陸怎麼治理那些維吾爾族的...實在有夠恐怖
2019年06月13日01:46
Wenhua Chen
票投國民黨 台灣變香港 阿貝加油
2019年06月12日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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