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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剴剴案辯論終結!劉彩萱哭著鞠躬道歉「我錯了」 律師認劉若琳應判無罪

三立新聞網

更新於 2025年05月07日08:12 • 發布於 2025年05月07日08:13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劉彩萱姐妹進行最後陳述時,劉彩萱起身哭著鞠躬道歉「我錯了」。(圖/資料畫面)

▲劉彩萱姐妹進行最後陳述時,劉彩萱起身哭著鞠躬道歉「我錯了」。(圖/資料畫面)

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庭審理1歲男童剴剴遭虐死案,7日進行最後陳述,庭訊結束前,法官讓劉彩萱、劉若琳姐妹陳述,劉若琳表示沒有什麼要說,劉彩萱則哽咽站起身,數次鞠躬哭著表示向家屬、社會大眾、剴剴道歉「我錯了」。全案5月13日宣判。

庭訊結束前,劉若琳、劉彩萱進行最後陳述,劉若琳表示沒有什麼話要說,劉彩萱則站起身,落淚表示要向剴剴、家屬和社會大眾道歉,並多次鞠躬「對不起」、「我錯了」,強調會勇敢承擔所有的錯。

劉若琳的律師認為應判無罪。(圖/翻攝畫面)

▲劉若琳的律師認為應判無罪。(圖/翻攝畫面)

上午開庭,檢方建請法官判處劉彩萱無期徒刑,判劉若琳16年至18年刑期。劉彩萱的委任律師則建請法官判處16年至18年不等刑期。下午開庭,針對劉若琳部分由律師進行陳述,再讓劉彩萱姐妹行最後陳述。

劉若琳的委任律師先是說明其家庭背景,強調劉若琳離婚前對夫家極度順從,放棄自己的幼保專業,接手夫家的餐飲事業。離婚後,面對劉彩萱,也是選擇壓抑、退讓的方式,就為了獲得娘家的認同。且劉若琳並未對剴剴施虐,也非主要照顧者,沒有反社會行為或前科,有高度復歸社會之可能性,律師團仍認應判無罪,但若仍被認定犯成年人對兒童施以凌虐妨害自由致死罪,建請應判處10年1月或1年6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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