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豬瘟案偵查終結 檢察官:陳姓父子行為本質屬未遂之生態恐怖攻擊
台中地檢署偵辦非洲豬瘟案,檢察官偵查終結,今(25)日提起公訴,檢察官認為養豬場陳姓父子,將個人私利置於公共安全之上,偵查過程中避重就輕,對於死豬流向堅不吐實,已嚴重危及國家防疫及交易安全,行為本質已屬「未遂之生態恐怖攻擊」,惡性重大,請法院予以從重量刑。(張文祿報導)
檢察官在起訴書中指出,陳姓父子犯罪動機純粹基於降低經營成本與規避責任,在國家防疫視同作戰之際,被告為節省燃料費與處置成本,竟將個人私利置於公共安全之上,心態極其自私。病死豬透過非法車輛在未經消毒的情況下移動,極易造成病毒沿途擴散,對周邊畜牧場構成致命威脅。對於非法清理病死豬行為,嚴重危及環境衛生與國民健康,均應予嚴懲。且偵查過程中避重就輕,對於死豬流向堅不吐實,致使防疫機關難以進行後續追蹤與消毒,增加防疫破口擴大的風險,顯無悔意。
檢察官認為陳姓父子無視國家法令與產業安全,長期系統性造假,並在疫情爆發時選擇隱匿與非法棄置,其等行為本質已屬「未遂之生態恐怖攻擊」。若予輕縱,將釋放「隱匿疫情成本低於誠實通報」的錯誤訊息,恐瓦解我國防疫體系。
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李毓珮表示,查明陳姓業者,長期上傳整組照片到環境部 並申報不實營運紀錄、燃料用量,且將部分標購廚餘違約轉售他廠,另外在114年10月間場內豬隻大量死亡時,陳姓父子沒有依法通報,短少申報死亡豬隻46頭,交於非法業者清除處理。同時,填具不實健康聲明書,將可能染疫且未達停藥期豬隻運往肉品市場拍賣 ,詐得價金32萬餘元 ,經檢察官偵查終結,認定陳姓父子分別涉犯刑法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詐欺取財、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罪行提起公訴。
檢察官認為被告長期未落實廚餘蒸煮,並違法轉售廚餘,再上傳舊照,及不實申報規避監管,且於疫情期間隱匿豬隻死亡數量,將病死豬交由非法業者處理,並填具不實聲明書販售豬隻,已嚴重危及國家防疫及交易安全,行為具有持續性及計畫性,惡性重大,請予以從重量刑,以資懲儆,並維法紀。
◆「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