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請假新制上路 病假1年10天以下不處分
為保障勞工請病假權益,勞動部今年推出新制度,雇主不得因勞工請病假超過10天而有不利處分,全勤獎金的發放也必須按照請假天數計算,對此工會團體表示,針對不利處分的規範應啟動勞資協商,也建議企業將全勤獎金制度納入底薪計算,不讓勞工被出勤紀錄綁架。
去年年底發生空服員抱病值勤離世後,勞動部訂出勞工病假新制,除了請病假10天內,雇主不得有不利待遇,許多人關心的全勤獎金,也不能一旦請假就全扣,而是必須照請假比例扣除,新制上路民眾又怎麼看呢?
民眾 吳先生:「就覺得是兩件事情,不過請病假沒有全勤獎金,應該也不是、應該也是不可以,因為畢竟是人的身體不舒服。」
究竟全勤獎金要如何依比例計算,舉例來說,若1個月的全勤獎金為3000元,勞工請了1天病假,按請假日數依比例扣除,則雇主不得扣超過100元,不過工會團體則認為,應該要將全勤獎金納入底薪計算,才不會讓獎金制度成為勞工不敢請病假的原因。
桃市產總理事長 施淑華:「那目前有一些公司,其實他們把這個,已經陸續的把這個全勤獎金,納入底薪、基本薪裡面,那我們認為這樣子是一個最好的做法,也可以避免那個產生日後,更多的這個勞資爭議。」
出版社總經理 范文豪:「我們自己的公司現在都沒有全勤獎,全勤獎差不多15年前,我們就把它放到薪水一部分,在那年大家都加薪,所以我們在薪資結構都很簡單,就一個底薪、就一個薪水,你薪水多少就多少,這樣最簡單,你請病假、請什麼假都可以。」
另外現在正值歲末年終,勞工朋友最期待的年終獎金與年末考評息息相關,雖然現階段勞動部,尚未針對不利處分有明確定義,但也呼籲雇主在考核時,應以勞工的工作能力、態度等做綜合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