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神棍騙女信徒修X!逼簽「同意書」硬上15年
社會中心/楊佩怡報導
高雄地檢署近日偵結一起震驚社會的宗教侵犯案,一名劉姓男子(65歲)涉嫌利用其經營的佛堂,自詡為「無上之主」,專挑人生不順、心靈脆弱的女信徒下手,以「消災解厄」為名義,對多達 5 名女子侵犯 58 次。繼台中地方法院一審判決應執行 10 年徒刑後,全案上訴至台中高等法院,二審最終認定劉男手段惡劣,侵害人數與次數眾多,撤銷原判決並加重改判有期徒刑 16 年。
根據判決書指出,劉男自2009年接手過世母親創設的「西方如來寺」後,對外宣稱母親已升天成佛,名號為「無量金菩薩」,現正「降駕救世、普度萬民」,可替信徒求財、消災。身兼佛堂釋法師父和桌頭的劉男,極力鼓吹信徒捐款擴大經營,並要求信徒尊稱他為「老師」,將他視為「無上之主」。他聲稱,信徒凡事須依其指示才能扭轉個人因果,若違反將惹來厄運,嚴重者甚至會家破人亡。
劉男進一步利用「他心通法」的神力謊言,專門私約面臨感情、健康或經濟困境的女信徒進行一對一諮詢。他公然向女子誆騙,必須「以愛老師為練習」、「和老師修X」,才是表達愛與信任、改變因果的最快方式。其中一名罹患乳癌的女信徒上門求助時,劉男竟謊稱「無量金菩薩轉達妳會病重、兒子成同性戀」,要求女子必須與他性交、產生情愛因果才能改變命運。更誇張的是,劉男還命令被害人寫下「性愛同意書」,記載與劉男的性交都是自願,藉此規避責任。
被害人提出告訴後,檢方於去(2024)年11月將劉男拘提到案並聲押禁見獲准。劉男訊時坦承曾與女信徒發生性關係,並承認要求對方簽下「性愛同意書」是為了避免對方對外聲張,以及擔心騙上床的事情曝光才刪除手機對話紀錄。檢方痛批劉男以宗教名義惡意玩弄多位人生不順的女子,將自己塑造成「神」接受供養,犯罪行為長達15年。更指出劉男在性交後還對被害人進行言語羞辱,包括「和你修X很無聊」、「難怪妳老公出去外面找女人」等,視對方性自主權如無物。
台中地院一審分別判處劉男 3 年至 4 年不等刑期,合併應執行 10 年。檢方不服判決結果提起上訴,主張劉男的48個罪行若個別加總,刑罰最長可達 168 年 11 個月,但一審最終卻只裁定應執行 10 年,「顯然過輕,難謂罰當其罪」。檢方強調,劉男犯行長達 15 年,對被害人造成一輩子的傷害,應撤銷改判。最終,二審法院最終採納檢方主張,認為一審對部分罪行的量刑確實過輕;法官綜合考量劉男對多位被害人造成的重大、不可抹滅的傷害,以及其犯罪情節的惡劣程度,撤銷原定應執行刑 10 年,加重改判應執行有期徒刑 16 年,以符合罪刑相當原則及社會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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