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交所調整力旺及小型力旺 期貨保證金比例
臺灣期貨交易所力旺期貨(PIF)及小型力旺期貨(RSF)標的證券-力旺(3529)經櫃買中心於2026年2月25日公布為處置有價證券,處置期間為2月26日至3月12日,期交所依規定調高前揭契約所有月份保證金適用比例為現行所屬級距適用比例的之1.5倍,自3月2日(證券市場處置生效日次一營業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起實施,並於證券市場處置期間結束後,3月12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恢復為調整前之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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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期貨交易所力旺期貨(PIF)及小型力旺期貨(RSF)標的證券-力旺(3529)經櫃買中心於2026年2月25日公布為處置有價證券,處置期間為2月26日至3月12日,期交所依規定調高前揭契約所有月份保證金適用比例為現行所屬級距適用比例的之1.5倍,自3月2日(證券市場處置生效日次一營業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起實施,並於證券市場處置期間結束後,3月12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恢復為調整前之保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