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歡山玩飛行傘 管理站籲勿違規:可罰3千元
合歡山違規亂象再添一樁,有民眾竟於合歡山區玩飛行傘在空中飛行引起注意;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表示,接獲投訴展開調查,呼籲民眾勿違規,除將被罰,也讓自身及他人有安全之虞。
太管處表示,遊客到合歡山區旅遊時,曾有燃放煙火、鞭炮、明火煮食、烤肉、搭帳棚、機車高速燒胎及攀爬危險區域等違規行為遭罰,昨天發現竟有民眾操作飛行傘、在合歡山區飛行的違規行為。
由於飛行傘飛行高度相當高,民眾所提供照片雖可辨識為飛行傘,但因合歡山區範圍太廣,要追查飛行傘降落地點有些難度。
太魯閣國家公園合歡山管理站指出,飛行傘任意飛行將由民航局依法開罰;太管處則可依國家公園法第13條第8款,違反公共安全部分開罰3000元。
太管處說明,《太魯閣國家公園區域禁止事項》修訂後去年9月起實施,為維護遊憩秩序、遊客權益與提升遊憩品質,部分違規行為提高罰鍰處分,包括未依規定停放車輛,罰鍰提高為新台幣1500元;違規攜帶寵物進入生態保護區,罰鍰提高為新台幣1500元;違規燃放煙火、鞭炮、烤肉等,罰鍰提高為新台幣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