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任東大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等公司負責人的蔡國安,誆稱受前副總統蕭萬長夫人朱俶賢、台塑石化等多人委託募資,自2014年起吸金逾37億餘元,台灣高等法院依銀行法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判蔡14年2月徒刑,沒收未扣案的25億1188萬元不法所得,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在今年1月3日羈押期將屆時,台灣高等法院開訊問庭,蔡(75歲)還押時自信地跟法警說「只能押我6個月」,記者詢問「為什麼都跟名人照相?」、「覺得不會再押了嗎?」,他板起臉孔一語不發,嘀咕「不要亂報」。
新北地檢署指控,蔡國安自10年前起,冒用朱俶賢、台塑石化、中聯資源等多間公司名義,偽造合約書或基金名冊,向外界誆稱自己受託替朱俶賢主持大陸稀土進口投資案募資,或稱受台塑石化委託清運石灰廢棄物至菲律賓、受國光生技委託籌措資金投資海外事業,招攬投資。蔡還冒充朱俶賢,以暱稱「VC SURE 蕭」的LINE帳號遊說,甚至盜刻、冒用她的印鑑,還拿出與前副總統蕭萬長、菲律賓前總統杜特蒂等政商名流合照,取信民眾。
蔡國安除經營會計師事務所、多媒體、投資顧問等多間公司外,也是亞太聯盟總商會台灣分會理事長,臉書上放了許多與政商名流的合影。受害民眾多從商,財力雄厚,有對兄弟檔被騙金額高達1億5千萬餘元,另外還有某家族,從父母到子女全都被蔡國安誆騙,參與所謂「投資案」,受騙金額高達9億5千萬餘元。
高院認為蔡涉犯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嫌疑重大,一審又判處14年徒刑、沒收24億7440萬犯罪所得,蔡的家人在澳洲定居並置產,有逃亡能力,從去年8月14日起就羈押他。
審理後,高院認定蔡國安罪證明確,因檢察官在一審言詞辯論後才移送併辦賴姓女子遭詐、非法吸收投資稀土案及高碳鉻鐵案,新北地院量刑未及審酌,吸金規模和犯罪所得認定也有錯誤,因此撤銷改判。高院批蔡偽造名人名義、虛捏不實投資方案,向投資人行詐吸金,許多人畢生積蓄成空,他吸金總額多達37億餘元,對社會金融秩序造成相當危害,手法惡劣。
二審判決後,蔡國安和檢察官都上訴,最高法院維持高院見解,駁回確定。
留言 3
宏儒
要老死獄中了!
10月09日14:18
盧猛浪
老騙徒入獄
10月09日11:12
張剛華
詐騙集團真好騙,只要跟政府官員和名流拍拍照就可以吸金百姓的錢了,厲害了👍
10月09日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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