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看守所「睡一半被痛醒」!驚見舍友的手「放進去了」
社會中心/李明融報導
苗栗看守所發生一起嚴重的性侵案件。一名男子阿仁(化名)因案羈押,與舍友偉哥(化名)同住一間舍房;2024 年 4 月某日深夜,阿仁竟趁偉哥熟睡之際下手性侵。事後阿仁雖辯稱只是「開玩笑」,甚至反指控偉哥恐嚇取財20萬元等,但高院調閱監視器發現,阿仁侵犯對方後竟還「嗅聞手指 3 秒」,行徑極其詭異。苗栗地院一審依「乘機性交罪」判處阿仁 3 年 10 月有期徒刑,二審駁回上訴,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阿仁先前因案入獄,與偉哥等人同為舍友。2024 年 4 月間某晚,偉哥正側躺熟睡,阿仁見狀竟起色心,偷偷將手伸入偉哥內褲。偉哥起初因睡得太熟而沒感覺,沒想到阿仁見其沒反應,竟進一步將手指伸入其肛門內,偉哥當場痛得驚醒。偉哥遭侵犯後心生恐懼、徹夜難眠,趕緊寫紙條詢問同房獄友「阿仁(被告)用手指插我 XX,該怎麼辦?」但獄友當時也無能為力,直到隔天上午才告知獄警,全案因此曝光。
法院調閱監視器發現,案發當晚約 21 時 38 分,阿仁確實趁偉哥熟睡時動手。令人毛骨悚然的是,阿仁在侵犯後還將手指放到鼻子前嗅聞約 3 秒,行蹤與偉哥的證述完全吻合。偉哥驚恐表示「我當時被痛醒,很可怕,從來沒有遇過這種情形」。法院認定,偉哥案發時處於熟睡的無意識狀態,無法反抗,阿仁行為已構成乘機性交罪。高院法官指出,阿仁在看守所內趁人熟睡實施性侵,嚴重侵犯他人性自主權,且審理期間多次否認犯罪、辯稱是「玩鬧」,甚至反咬被害人恐嚇,足見其毫無悔意。最終,高等法院台中分院駁回上訴,判處有期徒刑 3 年 10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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