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二審判無罪!高檢署提上訴 高虹安回應了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立委任內虛報助理的酬金及加班費,一審被依貪汙罪判刑7年4月徒刑,二審大逆轉改判貪汙部分無罪,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6月徒刑。高檢署昨天(5日)下午研議後決定上訴三審。高虹安今天回應,尊重檢方,二審已判決貪汙無罪,目前就是全力拚市政。
新竹市長高虹安二審改判後已經復職,高檢署在研議後決定上訴三審。各界都預期復職後的高虹安將全力爭取年底連任,新竹市也是藍白合指標區之一,但三審的官司是否會發回重審,讓選情增添不少變數。
民眾黨前新竹黨部主委、市議員李國璋表示,高檢署提出上訴並不意外,尊重檢方行使其職權,但希望司法就事論事,以本案本質公平審理,並對整個立院助理費生態做通盤考量。李國璋指出,高虹安復職後珍惜每一天,把所有精力都放在市政上,年底市長選舉目前不在考慮範圍,因為司法的進展是不可控的,現在只能以「關關難過關關過」的心情把事情做好。
據了解,高檢署上訴後,最高法院如維持二審見解,高虹安仍能參選下屆市長,但若最高法院發回更審改判貪汙罪定讞,高虹安將失去市長職務,也不得競選連任。依中選會規畫, 今年底縣市長選舉候選人登記時間為8月31日至9月4日,高虹安的官司能否在8月底前有結果,都對選情有所影響。
高檢署提上訴理由「本案確有詐領犯意,原判決認事用法尚有違誤,判決違背法令,因此決定上訴」,陳昱愷有速審法第9條第1項第2、3款提起上訴的理由,一併提起上訴」。高虹安則強調,目前就是全力拚市政,尊重檢方上訴的職權。(彭清仁報導)
◆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