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警替88會館成員、放貸業者查901筆手機通聯 涉貪汙收賄720萬元
檢調追查「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貪瀆案查出案外案,南港分局前偵查佐劉政道透過萬華分局退休員警鄭璧欣牽線,涉嫌替郭哲敏集團成員等民間放貸業者查詢手機門號通聯紀錄,每支門號對價8千元,2018年至2022年間涉嫌查詢共901筆門號,至少收賄共720萬8千元。台北地檢署今偵結,依貪汙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嫌起訴鄭、劉2人。
鄭璧欣曾是萬華分局警員,今年5月退休,劉政道曾任職信義分局偵查佐、南港分局偵查佐,現為南港分局警備隊隊員停職中。鄭、劉涉嫌替放貸業者查詢通聯紀錄,每支門號8千元,鄭分3千元、劉分5千元,張姓、陳姓業者涉貪汙部分另行偵辦中。
起訴指出,2018年10月至2020年間2月間,涉嫌鄭璧欣替民間放貸業者張旭昇調取通聯紀錄,約定每支門號8千元為對價,由前同事劉政道利用警政署系統申請調取共計518筆電信門號發話或雙向通聯紀錄,再用暗語「港號」通知收取資料,張當面交付匯款或放置在郵政信箱讓鄭親自拿取,鄭分得155萬4千元、劉259萬元,共收賄414萬4千元。
檢方追查,鄭璧欣經他人介紹認識郭哲敏集團成員、民間放貸業者陳志全,陳不定期蒐集潛在客戶通信紀錄開拓客源,請託鄭調取通聯,2021年8月至2022年10月間,陳用紙條、隨身碟存檔等方式遞給鄭,鄭轉交紙本給劉,劉在警政署系統登載陳需要的通聯紀錄門號,向電信公司調取紀錄,又利用3名同事存放在南港分局公務電腦的審核憑證權限,通過申請通聯紀錄;劉上傳個資到電子郵件信箱或由鄭將資料放在郵政信箱交付給陳,共查詢383筆門號,至少收賄306萬4千元,鄭分得114萬9千元、劉分得191萬5千元。
北檢今偵結,認定鄭、劉2人涉犯貪汙治罪條例有調查職務之人員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刑法公務員交付國防以外秘密文書、違反個資法等罪嫌,依法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