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喊卡!他臨櫃報到亂喊「行李有炸彈」遭逮 慘失血10萬
桃園一名男子小明(化名)去(113)年1月初上午準備搭機飛往澳門,在劃位櫃檯時,卻和地勤人員開玩笑稱「行李有炸彈」,當場被警方逮捕。桃園地院審酌,小明違反《民用航空法》第105條第一項之散布危害飛航安全不實訊息罪,處10萬元罰金,緩刑兩年。
據判決書所述,一名52歲男子小明去年1月4日上午8時46分左右,前往二航廈三樓出境大廳劃位櫃台,準備搭乘長榮航空飛往澳門。怎料,地勤人員檢查托運行李過程中,小明竟稱「行李有炸彈」,嚇得地勤人員立刻報警,警方獲報當場逮捕小明。
小明明知散布行李內有炸彈等不實訊息會造成大眾恐慌,竟基於危害飛航安全的犯意,向地勤人員稱「行李有炸彈」,散布危害飛航安全不實的訊息,全案移請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偵辦。
法院審酌,小明無故散布不實訊息,已影響飛航作業程序,造成無益搜索與耗費,也可能對其他旅客造成恐慌,進而危害航空安全,不過考量小明過程中坦承犯行,態度尚可。全案依違反《民用航空法》第105條第一項之散布危害飛航安全不實訊息罪,處10萬元罰金,緩刑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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